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06.06.2014  18:21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闽林科便函〔2014〕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4〕3号)精神,为做好本年度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奖种

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和个人必须符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属于省科技奖评奖范围。

(二)申报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

(三)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成果,其主要论文、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二年以上(2012年4月30日前发表或出版),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

(四)申报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书(含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2012年4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

(五)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必须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二年以上(2012年4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奖项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并经国家或我省评价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只能被推荐一次。

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工人(林农)技术创新项目的候选人在该项目完成时其身份必须是工人(林农)。

(六)已连续两年参加省科技奖评审未获奖的同一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报。

(七)申报的报奖项目必须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

(八)提供的相关知识产权应为已授权并有效。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受理。

(九)候选人作为申报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单位;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人。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推荐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类奖项:

1.申报单位和候选人,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福建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fjkjt.gov.cn),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的内容,经核实后在网上提交。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核推荐书材料,在网上提交后,告知推荐书上所选的推荐部门网上审核。

2.推荐部门对推荐书内容审核、遴选后,对审查合格的填写“推荐部门意见”,网上提交后通知申报单位在线打印。推荐单位网上提交后,对提出修改申请的,一概不予退回补正;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直接撤销并不再列入本年度推荐。

3.申报单位在接到推荐部门的通知后,在线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单双面不限),并在推荐书要求的相关位置分别加盖公章。书面推荐书(A4纸,竖向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脊背处贴上《推荐书》首页中“专业评审组”的名称和编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原件,经推荐部门汇总后送省科技奖励办。

(二)凡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时须由各候选单位在“候选单位情况表”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应用证明》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单位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如属重大工程施工、设计的经济效益可由承建单位出具;农口项目应用单位若为县级以下单位,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上一级(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及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的主要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按实际参加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及单位在项目中贡献大小依序排列填报。科技进步奖项目填报的候选人员不超过10名,候选单位不超过8个;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填报的候选人员不超过5名,候选单位不超过3个;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每项侯选单位1个;工人(林农)技术创新项目每项候选人1名,候选单位1个。

(五)每个申报项目可申请回避专家三名。

四、申报要求

(一)推荐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重大科技创新或候选人的主要贡献等内容。

(二) 2014 6 20 日前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各类奖项推荐材料; 6 30 将汇总的各奖项书面推荐书、《201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申报项目公示结果书面报告送达省林业厅科技处。

(三)各申报部门和候选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过去已经使用并获过奖励的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核。在形式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奖励办法》中有关处罚规定追究申报单位和候选项目负责人责任。

(四)各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主要候选单位、主要候选人员)将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公示,征求异议。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要求,应用证明、回避专家申请表,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电子档、书面材料)填写说明、格式(含字号、字数和装订)等具体要求,请登陆福建省科技厅www.fjkjt.gov.cn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联系单位: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刘志斌,联系电话:0591-87853228。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