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全力推动利用外资保持平稳增长

29.07.2017  15:31


今年以来,福建省商务厅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全省利用外资保持平稳增长。1-6月,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969家,新增合同外资55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实际使用外资34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


一是营造外商投资政策优势。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我厅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对新时期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3月初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10号),提出四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同时,积极指导推动各各市(区)尽快制定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目前,厦门、泉州已经出台政策,其他设区市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部分重点开发区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中。


二是推动外商投资环境建设。 委托第三方对全省外商投资环境开展满意度调查,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我省外商投资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目前,正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备案系统的改造工作。同时,梳理比对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是加大精准招商力度。 积极利用金砖会晤效应为利用外资谋势、造势,努力在利用外资招大、引强、选优上实现新的突破。今年以来,深度拜访印度塔塔集团、法国液化空气等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和台湾百大企业250家,收集投资意愿,动员其到福建布局;邀请美国华美半导体协会、台湾电电公会、香港贸发局等175个团组、1193名客商来闽开展投资考察,力促达成了一批意向项目。


四是实施利用外资工作正向激励机制。 根据闽政〔2017〕10号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利用外资“排行榜”,按照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占全省份额、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合同外资到资比例3项指标,对全省各市、县(区)利用外资情况进行评价。从4月份起,每季度将排名居前5位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排名居前20位的县(市、区)和有关开发区在《福建日报》和“中国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制定利用外资正向激励资金方案,对利用外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区)、有关开发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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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月 新设外资企业同比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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