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接连发生两起电野猪却意外电死人的惨剧

25.12.2014  12:56

  村民发现山上有野猪的踪迹,合伙设伏想要电野猪,不想野猪没电到,却将人电死了。今年11月10日、11月16日两天,诏安、漳浦接连发生两起电野猪却意外电死人的惨剧。

  电野猪将人电死

  11月9日上午,王某与李某相约带着变压器和铁线,到漳浦县石榴镇胜利村大潭山上安放,准备电野猪。他们到该山上的一农场找林某,要求在其农场接电源电山猪,林某答应并提供一间房间给王某和李某居住。11月16日21时许,李某到该农场接通电源,随后3人坐下泡茶聊天,没多久电到一只野猪,李某独自去查看。

  “电源没断开,李某有危险。”十几分钟后,林某发现李某并没有将电源断开就出去收野猪,可能会触电,于是赶紧切断电源并赶往现场,然而为时已晚,李某已经倒在电线边,李某所骑摩托车则压在其身上。林某赶紧抢救李某,李某昏迷不醒,于是林某叫来几个人将李某载下山。

  经漳浦县公安局法医检查,李某属电击死亡。前日,王某、林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漳浦县检察院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6天前有类似悲剧

  这起事故发生的6天前,类似的悲剧就已在诏安发生过。11月10日晚上,诏安县公安局接到诏安县太平镇沈某云报警称,在官陂镇彩霞村桃子坑山上有人触电,可能存在生命危险,请求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男性已经死亡,身旁有架设的铁丝。

  经查,80岁的报警人沈某云之前发现桃子坑山上有野猪的踪迹,便与同村50岁的沈某元准备在山上电野猪。11月10日21时许,43岁的官陂镇人张某增途经农林场附近时,碰到沈某云、沈某元架设的铁丝网,不幸触电身亡。

  沈某云、沈某元两人均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昨日,记者从诏安县检察院获悉,目前,沈某云、沈某元两人已赔偿张某增家属23万元,取得家属谅解。今日,诏安县检察院将对沈某云、沈某元两人提起诉讼。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肖燕娥 陈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