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个被巡视对象公布整改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

28.07.2016  04:05
  

  根据福建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至12月,省委巡视组对福州市马尾区、仓山区、福清市、长乐市;厦门市湖里区、同安区;漳州市平和县;泉州市鲤城 区;三明市三元区、大田县、清流县;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涵江区;龙岩市新罗区、连城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对省建工集团、招标采购集团 等2家省属企业和兴业银行、省农信联社等2家省属金融机构开展专项巡视。

省委书记尤权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视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26日,上述20个被巡地方、企业将巡视整改情况在当地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针对“部分干部员工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违规假、借、冒名贷款”问题,要求各相关行社于7月底前组织专项检查。一方面清查上述民间借贷活动的资金是否有涉及信贷资金;另一方面清查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针对“部分行社违规对内部员工及近亲属贷款进行核销、剥离和置换”问题,省联社要求逐笔列出责任人清单,抓好清收工作。截至目前,收回内部员工及近亲属核销、剥离和置换贷款(担保)53笔242.4万元,涉及的15家行社已全部按照要求严格开展问责、整改工作。

针对“对内部员工贷款利率‘给优惠’、‘搞照顾’”、“员工贷款利率低于同类普通客户贷款利率227笔3380.57万元贷款”问题,要求各行社于6月底按照同类普通客户的利率实行重新定价,并责成相关行社作出书面承诺,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省建工集团

针对“工程项目挂靠经营风险比较大、工程项目转包分包容易产生腐败、工程项目借款垫资存在利益输送空间、房地产项目销售经营不够规范”问题,对中国武夷省内 外原有的7个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经营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给予中国武夷南京3家公司原董事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按一般干部岗位安排工作的 处分;给予中国武夷南京两家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行政撤职、按一般干部岗位安排工作的处分。

针对“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公款购物送礼”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点名曝光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

针对“省安装公司违规公车私用”问题,给予省安装公司原董事长官家培行政撤职、调离省安装公司,另行按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追缴相关费用和扣罚绩效奖金等处理。规定下班后公车一律进库,停放在本单位大院内,禁止车辆停放在饭店、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省招标采购集团

针对“有些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涉嫌‘量身定做’”问题,落实对应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截至5月底,共梳理出175个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了231条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各招标业务部、咨询部、代建部及相关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多人把关,避免出现招标文件“量身定做”。

针对“集团没有制定内设部门机构职数,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随意性大,甚至因人设岗”问题,一是自查并调整集团现有组织架构设计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精简部门 内设机构,2016年4月26日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集团项目开发部;二是逐步调整完善集团组织架构,并配合修订内设机构三定方案。

针对“2014年以来集团招聘员工没有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而是由分管领导会签后,董事长签发聘用”问题,完善招聘工作流程,确定面试名单后,由集 团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等组成的面试小组,按既定流程面试,提出面试合格拟录用人员,报董事长签批。

仓山区

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失职渎职”问题,区政府效能办立即开展问责追责,对垃圾转运站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区市容局副局长陈强以及施工单 位原区建设开发公司、仓建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连铨予以诫勉教育;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区统建办党组成员余德军予以通报批评。

针对“征迁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案件易发多发”问题,严肃查处了建新镇霞镜村村主干王锦荣、陈道銮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盖山镇浦口村村主干黄德长、黄振、黄珍胜非法买卖、转让村集体土地65亩,盖山镇六凤村村干部赵钟官、赵钰开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案件。

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社会反映强烈”问题,区政府立即组织区政府效能办、法制办等部门对区市容局进行执法案卷检查,全面梳理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