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探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

21.11.2014  22:05

    秋深入冬,福建泉州市区北部海拔近500米的洛江区虹山乡,空气中渗着丝丝冷意。虹山乡偏离城区,经济比较落后,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乡政府办公楼显得朴素简约。

  在略显狭小的办公室里,乡党委书记黄玉真与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群沙正在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实施办法。9月份以来,乡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3项制度。

  参加过两次“廉考”,黄玉真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动态十分关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廉考’,虽然无法直接考出廉洁来,却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纪意识,扣好廉洁从政的每一粒‘扣子’。”

  一道“硬杠杠

  黄玉真所说的“廉考”,是指福建省试行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那是在2004年,洛江区在全省率先试行‘廉考’,主要是想把‘廉考’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效果的一种检验。”尽管十年过去了,作为第一批应考者,黄玉真至今仍旧记忆犹新。“虽然是开卷考,但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做足了准备。”那次考试黄玉真顺利通过,不久就由普通科员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2010年,福建省在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试行“廉考”制度,洛江区、建瓯市、罗源县、省司法厅等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这一年,黄玉真在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公示期内,参加了第二次“廉考”,并顺利过关。“这次考试,考试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既有党纪国法,也有新出台的政策和制度,难度加大了,又是闭卷考,大家都精心准备,认真答题,没有一个人提前交卷。”黄玉真回忆说。

  2013年,福建省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范围,南平、福州、泉州三个设区市和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其他设区市选择部分县(市、区)试点,同时有7个省直单位开展试点。

  “廉考”试点以来,福建省共组织相关考试192场3775人次,合格3667人,合格率为97%。

  “许多官员落马后,不约而同地在忏悔书中写道:平时不注重廉政法规知识学习,组织缺少教育提醒,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福建省纪委宣传部负责人道出试行“廉考”的初衷,“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平时缺少学习,党纪国法意识淡薄,‘无知者无畏’,最终身陷囹圄。

  黄玉真表示,领导干部随着职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面临的各种诱惑也随之增加,如果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廉考”,就是给即将升迁的领导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加上一道“安全阀”。

  目前,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计划从明年初开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廉考”制度。提拔先过“廉考”关,成为福建省党员干部晋升之路上的一道“硬杠杠”。

红线与底线

  面对相关业务单位的盛情宴请,不久前刚参加过“廉考”的仙游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吴成东严辞拒绝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吴成东倒背如流,“为了这次‘廉考’,我足足花了十多个晚上的时间,把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念‘透’了!

  吴成东分管交通规划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量大,是许多建设承包商争相巴结的对象。“学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生活中懂得严格要求自己,一切都得按规定办,才能不犯错误。

  翻开“廉考”规定的考试目录,记者发现,考试的廉政法规条目有22篇,既有刑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又有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八项规定以及利用职便谋利、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投资、公务活动中相关规定等,几乎涵盖了党员和公务员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

  “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平常一些认为无关紧要的‘小事’,党纪国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惩处措施。”吴成东说。

  目前,福建省已探索出一套比较科学的“廉考”做法:符合选拔条件拟提任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参加“廉考”;考试一般在公示期内组织,50岁以下闭卷,50岁以上开卷,不合格的可在公示期内补考一次,补考再不合格的推迟任用。

  “考试题型主要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等客观题为主。考试的目的不是要把干部考倒,而是要以考促学,增强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绍銮表示。“我们厅在组织干部任前考试过程中,先后有4名应考者因测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命,直到补考合格后才准予任用。这对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触动很大,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守廉自律的意识。

  以考促学,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形成学习廉政知识法规的浓厚氛围,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单位在机关内网上开设专栏,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平台。

  “逢提必考”制度的实施,也给拟晋升干部造成一定的压力。回忆起补考经历,建瓯市检察院刘仕龙显得有点不好意思。1958年出生的刘仕龙在提任正科时,参加了建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自以为在检察院工作,法律知识比较熟悉,又是开卷考,通过应该不成问题。“哪想到成绩出来,离合格线差了7分,我都傻眼了,主要原因是思想过于轻视。”补考时,刘仕龙认真复习,很轻松就通过了。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只有绷紧廉政这根弦,党纪国法常在心中,才能更好地把握自己,不致迷失方向。”刘仕龙说。

  这些年来,在全省“廉考”中,共有108人不合格,有的补考合格后按规定予以任用,有的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有的被暂缓任用。

  南平市除了在处级干部任职公示期内组织“廉考”外,还探索在市直机关科员干部中组织廉政法规知识资格测试,有效期3年,考试通过者在此期间提任副科职务的,不用再参加考试。

  “并非一考了之

  “‘廉考’,能考出廉来?”“‘廉考’不通过,就不能提拔了?”“‘廉考’过了,就万事大吉,就不会出事?” ……

  社会上对“廉考”的质疑之声,给“廉考”制度进一步推行造成不小的阻力和困扰。

  福建省纪委宣传部负责人认为:“这好比驾照考试,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们的驾驶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不说明驾考过了,就不会出交通事故,不能以出了交通事故,而质疑驾考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所以,通过‘廉考’,并不意味着就进入了廉政的‘保险箱’。

  福建省把“廉考”作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形式,通过“廉考”的推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的纪律。

  福州市环保局正处级调研员林自勇表示,“廉考”并不只是一场考试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学习的平台,“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应为了考试而去考试,廉政知识测试内容很全面也很实用,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学深学透。”今年8月13日,在拟提任处级干部时,林自勇参加了“廉考”。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这是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倡导的反腐思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其自身的廉政法规意识和水准是影响依法行政和廉洁执政的核心要素。”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中心主任陈建平表示,“正所谓:律己廉为首,治国法为先。相信随着‘廉考’试点工作的开展及其有序推广,对于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助推依法反腐事业和法治中国建设,将大有裨益。

  除“廉考”外,近年来福建省推出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2013年4月,在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时,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表示,“如果说制度建设的目的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教育的目的就是把欲望关进笼子里,不让私欲膨胀。”他强调,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反腐倡廉、党纪国法等方面教育,突出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套立足于抓早抓小、防范未然的廉政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在福建,说起“纪委请喝茶”,许多人并不陌生。去年8月开始,福建纪委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凡是未进入办案程序的,都要进入廉政谈话提醒程序,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拉袖子,防止小错变成大过。

  与此同时,福建省探索开展常态化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本省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剖析展示,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前往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并开展“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近两年来,福建省纪委进一步前移关口,联合省教育厅纪工委在高校毕业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给毕业生上好离校前的“最后一课”——廉洁课,引导他们迈好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今年9月底,在领导干部任前“廉考”的基础上,福建省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廉政教育,规定廉政教育培训课时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以上,并适当组织测评或考试。(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