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平台

16.07.2014  10:28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榕民[2014]362号文),今年内在台江区试点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成立区级民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通过政府指导、社会运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入驻,对公益组织进行孵化。二是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扶持从事公共服务、老年服务、妇女保健、青少年帮教、体育运动、文化娱乐、科普宣传、学术联谊等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群众不同需求的社会组织。三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赴浙江杭州、宁波,安徽铜陵、四川遂宁等地考察、学习经验,组织财政、编办、民政、团市委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组织建设改革专题工作会议,对加快我市社会组织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达成了共识。四是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编制进社会组织名录,作为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单位。(福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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