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积极探索建立民间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机制

08.12.2014  08:26

  一是吸引实力强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及港澳台等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征地新建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完善的养老养生机构,培育养老服务品牌,提升福州市整体养老档次。目前,有2个项目正在申办。二是鼓励一般的民间力量通过改建、扩建、租赁一些闲置校舍、厂房、商场等场所,建设一些中档次标准,满足普通消费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如东升养老院、康乐养老院等。三是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疾病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如金秋养老院、天年养老院、安心护理院等。四是采取公建民营,合理配置公办资源,通过公开招标,由具备实力,服务优质的民营企业与民政部门合作运营,实现养老机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如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五是加大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资金扶持力度。截至目前,省市共配套养老院补助项目资金达753万元。六是采取降低运营分险,由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老年人保险制度,拟计划由财政补助一点、养老机构与老人各出一点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保险,以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福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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