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探索建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近日,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建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意见》提出了如何建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强化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以实有人口为主的服务管理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均等化服务”的原则,将全员人口信息、育龄妇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人户分离人员信息整合形成实有人口信息,将现行的服务管理人员范围由户籍人口为主拓展为实有人口为主,技术服务、宣传培训、信息采集、利益导向政策等日常服务管理实行以实有人口为主;二是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建立部门“分别采集、共同满足”的“一单通”工作模式。市、区、街道、社区分别收集卫生防疫、公安、民政婚姻登记、教育、房屋出租等部门信息,进行信息比对。建立流动人口户籍地、居住地和从业地“三地”间互动工作机制;三是推行“网格化”工作机制。按照区域特征、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情况,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协管员,定期采集掌握“网格”内单位、实有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四是全面推行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将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基本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五是推行“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服务卡(简称“三新”卡)工作制度。在青岛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可以免费办理“三新”卡,凭卡享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单位提供的免费或优惠服务。
明确责任主体。一是人户同在人员,户籍地是责任主体;二是人户分离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流动人口,户籍地、居住地实行“双向管理、双向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化建设、梳理完善工作规范和加强监督考核四个方面,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