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探索完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29.09.2014  02:27

    福建检察网9月28日讯(连颖煜)今年以来,泉港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公诉环节的检务公开,推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并在程序上加以规范完善,始终将公平正义贯穿公开听证全过程,在实践中把检务公开推向深入且不断细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听证前准备的充分性。该院对于拟不起诉处理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后,着手制定公开听证工作预案,对人员的参与、材料的准备、程序的运用等细节周密部署,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公开听证的目的,通过当事人所在村居、案发地等处提前三日张贴公告向社会告示案由、听证时间和听证地点等信息。根据案情确定听证员人数并公布名单,明确当事人申请回避、充分发表意见等权利。

听证时流程的规范性。该院在听证环节设计上,合理确定事实听证、法律适用听证和拟不起诉听证三个阶段,设置陈述事实、证据说明、不起诉理由阐述、双方发表意见、最后陈述以及听证员评议总结等环节;在人员参与上,除通知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参加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听证,并视情邀请专业人士担任听证员。如林某龙故意伤害案,邀请法医参与听证,由法医结合新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变化解释作绝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对重新鉴定意见的不解。

听证后意见的参考性。该院在公开听证活动结束后,由案件承办人制作公开审查情况报告,重点写明公开听证过程中各方一致性意见或者存在的主要分歧,并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建议,连同公开听证笔录呈报检察委员会,作为案件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参考,另待检察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听证员电话反馈。

据了解,该院今年以来共对6件拟不起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但充分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还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