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多规合一” 泉州及三个县级市成省级试点

05.07.2015  13:26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泉州市、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等12个城市为福建省“多规合一”试点城市。《通知》提出,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工作经验和模式,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同时,探索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试点五大重点任务 合理确定期限

  根据“多规”的特点,将2020年作为规划的近期目标年,研究探索将2025年或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协调各类规划

  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以及上位规划要求,制定指导“多规合一”工作开展的思路或战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研究确定“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合理确定指标体系,保障“多规”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的一致性。

   强化空间管制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以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的变更数据为底图,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

   建立统一平台

  整合各类规划空间信息,规范和统一“多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实现规划信息的“多规合一”和多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

   完善实施机制

  从支撑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要出发,提出完善规划体系的建议,探索建立协同的规划管理实施机制。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从部门审批到综合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