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公开赛暨“我要上全运·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气排球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2.03.2017  04:21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公开赛暨“我要上全运会·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气排球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体育局

2017年3月20日

 

福建省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公开赛暨

我要上全运·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运会

群众比赛气排球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为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我省气排球运动进一步发展,做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气排球队的选拔工作,经研究,福建省排球协会与莆田市体育局联合在莆田市举办2017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公开赛暨“我要上全运,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气排球选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排球协会、莆田市体育局

三、日期地点:2017年4月14日—16日在莆田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设区、市体育局、市、县、区体总、气排球协会、俱乐部,省行业体协(系统),省(部)属企业、大专院校均可组队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男、女子中年组:

45—59岁组,(1958年1月1日—1972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女子青年组:

24—44岁组,(1973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参赛队伍:

1、中年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2、青年组,每队可报运动员8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六、参赛资格:

(一)参加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气排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疾病和医嘱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出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凡气排球爱好者可自由组队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三)中年组运动员可以参加青年组的竞赛。青年组运动员不能参加中年组的竞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办理参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签署免责声明书。

七、全运会队伍选拔要求

(一)全运会气排球比赛,是展示我省气排球竞技水平的极好平台,根据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的相关要求,省排球协会将成立专家小组,选拔优秀运动员集训,并从中选出综合能力强的队员代表福建省参加全运会。

(二)根据中国排球协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气排球竞赛规程要求,我省参加全运会比赛的运动员主要从本次选拔赛男、女中年组中产生,请各参赛队伍对运动员年龄等严格把关,便于运动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八、参赛优胜队规定

(一)获得本次公开赛各组别前三名的队伍将选派参加“2017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分区赛”。

(二)获得本次公开赛各组别前12名的队伍将作为甲级队参加下半年举行的福建省首届甲级气排球比赛,其余名次队伍参加乙级队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2013年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执行的气排球特殊规则

1、比赛人数:

中年组比赛为5人制;青年组比赛为4人制;

2、比赛用球:宇生富品牌气(轻)排球KWT6001

3、运动员参赛时须统一着装,上场比赛队员服装应按规则要求有明显号码。

4、比赛场地:比赛场地6.00米×12.00米,男子网高2.10米,女子网高1.90米。男子青年在端线后1米处设一条与端线平行的跳发球限制线。

5、比赛中的触网:比赛中触网即犯规。

6、过中线: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即犯规。

7、过网拦网:在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拦网。

8、跳发球:中年组允许跳发球,青年组的跳发球,必须在端线后一米处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踏及此限制线即为犯规。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

各组别参赛队在15支以上队伍录取前十二名;参赛队在10至14支队伍录取前八名;参赛队在8至9支队伍录取前六名;参赛队在6-7支队伍录取前四名;参赛队伍在4-5支队伍以内录取前两名;参赛队在3支队伍以内的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奖励:

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队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组别参赛队伍限报24个队,按报名先后顺序确认参赛队,满为止。

(二)各参赛队的住宿、往返差旅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自理。

(三)各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各参赛代表队填写参赛报名表后于2017年4月8日之前,传真或邮寄至福建省排球协会(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联系人:林从容,电话及传真:0591—87720253,电子文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福建省排球协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款)执行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福建省排球协会负责解释。

十四、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