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降低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整体降幅达20%

01.09.2017  16:06

  新华网福州9月1日电(刘丰)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17年9月16日起,降低福建省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整体降幅达20%。该标准有效期3年。

  通知明确,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属重要专业服务(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收费以单笔交易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计费的方法收取,交易金额在50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按2.9%收取,单期交易总成交金额不足3000元(含)的,免收交易服务费;交易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的按2.4%收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2%收取。交易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分别缴纳,单笔交易服务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布“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据介绍,此次出台降费政策是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既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