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排污权交易成交金额将破5000万 改善生活环境

24.08.2015  09:19

  海峡网8月24日讯(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吴雪娥)近年来,福建省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自2014年9月我省举办首场排污权交易会以来,已成功进行15场集中交易,累计149家企业达成了324笔交易。我省排污权交易的总成交金额本月将突破5000万元。

  排污企业告别“免费午餐”时代,通过经济杠杆,企业通过污染治理腾出指标进行交易获利,有了利益驱动后,企业就从“要我减排”变为“我要减排”。

  “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到2017年,试点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排污权在国外的运用

  排污权交易自1968年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以来,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将其应用于大气及河流污染源的管理。尤其是应用于二氧化硫领域以来,已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1978—1998年期间,其空气中SO浓度下降53%;1990—2000年,美国SO排放量下降25%,不仅让美国提前3年完成酸雨治理任务,还节约了60%的污染治理费用。

  此后,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也相继实践。我国从2007年开始进行试点,目前已有浙江、江苏等14个省(区、市)在全面推行。

   排污权交易跟企业有何关系?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我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均属违法。也就是说,企业排放污染物即使浓度达标,但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仍属于违法行为,要分别被处以罚款、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从而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依据我省《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原则上要以交易方式取得排污权后,才能进行项目的建设。

   企业要如何取得排污权?

  要么,企业去交易市场花钱购买排污权;要么,企业就控制排污以节约投资成本,主动采用治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腾出富余排污权来用于自身发展或是拿来交易获利。

  在当前环境承载力越来越脆弱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地球,我们必须持续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则排污权也在跟着不断地减少,成为一种稀缺的不断升值的企业资产。

  排污权具有良好的金融属性,可交易、抵押贷款或租赁。企业和社会对排污权的认可度在不断提高,日前,我省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已在民生银行石狮支行签约发放,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排污权正从“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

  以前环境治理是外部成本,企业不愿意去做。现在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提高了治污的积极性,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从而真正达到保护环境、保护自然、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