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8个行业试点排污权交易 力争在2016年全面推行

27.11.2014  12:21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出台《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和《福州市排污单位破产、关停、淘汰、取缔形成的排污权收储流程(试行)》,力争2016年在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意见》明确,福州市今年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力争2016年在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同时,就全面开展排污权核定工作、规范排污权交易程序、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健全排污权出让租赁机制等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福州市排污单位破产、关停、淘汰、取缔形成的排污权收储流程(试行)》明确了市、县两级排污单位破产、关停、淘汰、取缔形成的政府储备排污权收储流程,并就收储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保收储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记者 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