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镇排水证办理有新规 施工废水不得直排管网

27.07.2015  12:31

  记者昨日从市排水管理处了解到, 7月1日起,我市实行新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新办法规定,7月1日起,排水许可证办理不再进行预审、初审。排水证在各县(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即可办理。排水要求更加严格。新建城市排水设施应将雨水与污水管道分开,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在已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的区域,雨水与污水管道不得混接,否则不予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泥浆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排水管网。餐饮业、食堂和可能产生油污单位排放的污水经处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湄洲日报见习记者陈茹萍 记者 周凌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