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黄志丽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06.05.2015  13:14
  4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有2968名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成就的劳动者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漳州市芗城区法院黄志丽同志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