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之以渔需因人而异

01.06.2016  10:27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埃德加o富尔先生也曾预言:“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这两句话的意思一样,无非是想向人们传递这种意识:教授学习的方法比传授知识更加重要。笔者认为,授之以渔也需因人而异。

  每个孩子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或活泼聪颖、或沉稳睿智,每个孩子都有有别于他人的特别的“属性”,这也是为什么教书育人提倡“因材施教”。每个个体的需要、兴趣、接受程度不同,在同一个集体接受预设好的课程,自然就会出现成绩优异亦或是成绩平平的各类学生,就这需要我们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去适度传授,将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放大,更进一步的,若有“名师”能将孩子身上略显“失色”的特性予以培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孩子集一众光辉于一身,则是学生之幸,也是教坛之幸。

  “授之以渔”需考虑个体的“需要”。日本有一句谚语是:需要是发明之母,强调了“需要”的重要性。每个孩子的内心需求,涵盖了对各类未知的人、事、物的渴望。需求各有不同,如不能“按需”给予每个孩子必要的辅导,无法因材施教,外界的给予与孩子的真正需求无法对等,势必将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学习成效。而每个孩子的“求知欲”往往通过个人的“需要”体现。

  “授之以渔”需考虑个体的“兴趣”。兴趣是指一个人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每个孩子的“天分”最初往往表现为对特定领域或特定事物浓厚的“兴趣”,若有兴趣,即“乐之”,学习时方能比他人接受得快。不管是师长教书育人,亦或是家长教育子女,都必须将孩子是否感兴趣纳入考虑范围。

  “授之以渔”需考虑个体的“接受程度”。所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万物处于一个此消彼长、不断发展的过程,一旦达到临界值,势必会产生“物极必反”的矛盾转化现象。知识的传授、技能的掌握也同理,势必要考虑孩子的“接受程度”,在孩子可接受的范围内,方能实现“被认可”,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若实际所学已超出孩子的能力范围,一味进行“填鸭式”的教育,实在是违背了孩子的天性。

  所以,“授之以渔”也需因人而异,唯有充分考虑每个孩子的真正“需要”,将孩子的“兴趣”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在孩子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循循善诱,方能还孩童一个快乐、美好的学习生活。 (泉州市鲤城区委文明办 林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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