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捕获“山羊”出售 竟是保护动物鬣羚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蕉城男子在山间布置捕兽夹,意外捕获一头看似山羊的野生动物,后该男子将其宰杀出售。但令该男子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当做山羊出售的竟然是国家二级野生动物“鬣羚”。近日,该男子因涉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站上了蕉城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台。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被告人叶某弟在蕉城区八都镇农村,以500元的价格从一名“贵州人”处购得58个猎捕野生动物专用的捕兽夹,其中还包含了该“贵州人”早前在八都镇某村山上布控好的15个捕兽夹。4月29日,叶某弟发现其中一个捕兽夹夹住一只野生动物的前脚。叶某弟瞅着它长得有点奇怪,看着像羊又不大像,虽然心有疑惑,但他并没多想,随后便将其宰杀并出售,从中获利1800元。
事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被叶某弟捕获的野生动物其实为鬣羚,属于列入《国家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年4月30日,被告人叶某弟向公安机关退出赃款1800元。
近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弟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被告人叶某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同时鉴于被告人叶某弟有悔罪表现,实施社区矫正条件基本具备,对被告人叶某弟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铁制捕兽夹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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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羚也叫明鬃羊,属牛科,典型林栖兽类,是亚洲东南部热带、亚热带地区的典型动物之一,主要活动于海拔1000~4400米针阔混交林、针叶林或多岩石的杂灌林。它的角像鹿不是鹿、蹄像牛不是牛、头像羊不是羊、尾像驴不是驴,人们据此将其与驯鹿、驼鹿和麋鹿一起称为“四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