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未用完女儿已去 夫妻晒出国游照激起波澜

11.03.2016  13:30
  

图片来源于网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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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在全国人大闭幕大会上进行表决。作为中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慈善法对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草案中,有关个人是否可以发起公开募捐、能否在网上筹款自救、善款余额该怎么处理等内容引发关注。近年来,通过网络平台筹集善款的案例越来越多,帮助了不少有需要的人士,但其中一些捐款的实际用途也引发了不少质疑。

  记者调查了解到,网络平台上筹集的钱款用途难以进行有效监管,由此带来受捐者和捐助者的矛盾时有发生。近日,在朋友圈上晒出一组出国旅游、喝靓汤的照片,将曾经通过网络平台为女儿募集医药费的南海人阿永(化名)一家推向了舆论的风暴眼中。对于尚未走出爱女离世悲痛的这家人而言,网友的质疑到底是误解,还是善款真的没有用到实处?这暴露了网络平台募捐现存哪些短板?

  回想起女儿乐乐(化名)的治疗过程,阿永如今仍深陷自责。“女儿去年7月份开始不舒服,当时只是咳嗽。

  去年12月16日凌晨,年仅11个月的乐乐病情急转直下,被诊断为“嗜血细胞综合症”。她从佛山转院至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ICU儿童重症监护室。阿永称,此前住院治疗费近2万元,但进入ICU五天后,他总共收到总额约5.8万元的发票。

  通过网络平台筹女儿医疗费

  阿永称,自己和妻子两人均从事销售工作,收入不稳定,多则五六千元一个月,少的时候仅有两三千元。夫妻两人由于结婚、房子装修,没留下多少积蓄。

  “当时我并不知道女儿能够坚持多久,如果在ICU治疗一个月,即使我借了朋友钱,也是不够花的。”阿永说,抱着不能因为医药费而耽误女儿治疗的初衷,在一位护士朋友的帮助下,他在一个名为“轻松筹”的网络平台,上传了女儿的病情、医院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资料。

  除了这个网络平台外,佛山一个户外俱乐部也提供了帮助。俱乐部热心人士在广州、深圳、佛山三地为乐乐发起募捐。

  善款筹到了 孩子却永远离开了

  “轻松筹”平台的官方网站功能介绍显示,它是一款通过朋友圈子实现好友互助的服务平台,网友可以在其上面发起筹款或者捐款。由于这一平台技术上可以嵌入微信朋友圈,并且善款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如今在朋友圈上,时常可以看到该平台的筹款信息。

  根据阿永和朋友估算,乐乐的治疗费用近期应该需要约10万元。于是阿永的朋友“猫猫”在该平台上设定了这个募捐目标。“大概两天后,钱就筹够了。”阿永称,这样的筹款速度出乎他的意料。

  在“轻松筹”平台上,记者看见总共有2993人次为乐乐捐出了善款,最终募集到的款项为100244.54元。而户外俱乐部筹集到40355.78元善款。除去“轻松筹”平台收取的约2%“手续费”,阿永从网友手中总共筹集到将近14万元。两天后,阿永从“轻松筹”平台上提取的现金到账。

  在“轻松筹”平台上,众多捐出款项的网友一直在关注乐乐病情的进展。令人难过的是,去年12月21日乐乐还是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沉浸在悲痛中的阿永没想到的是,他和妻子不久后陷入舆论漩涡。因为他们在朋友圈晒出远行西藏、出国旅游的照片,被网友质疑滥用善款。

  回应:

  出国游煲靓汤都没用网友钱

  面对网友的质疑,阿永告诉广州日报记者,自己和妻子确实是在乐乐离世后去了西藏,目的是“希望女儿安息”。阿永称在去年12月30日买了机票,和妻子飞到了林芝机场。

  阿永称,中途自己只去了朋友的牧场,并没有在任何景区逗留。他和妻子办完女儿后事就买了今年1月6日的火车票回家。

  “两个人去西藏包括机票和路上的费用,总共花了大概1.3万元,这笔钱我们确实是打算从网友筹集的善款中支出的。”阿永坦承,他当时觉得这样使用善款,也是用在女儿身上。

  面对“ada”等网友对善款使用的质疑,今年春节前,“猫猫”在网上回复称,阿永承诺善款数目的使用将会公开透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网友看到阿永一家出国旅游以及煲靓汤的照片时,质疑声愈发激烈。“原来捐款帮助你们,是觉得你们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有捐款网友表示“似乎受到了欺骗”。

  面对网友的二次质疑,阿永表示委屈。“春节期间我确实带上了我妈妈和妻子去了马来西亚,但花的并非是网友筹集的善款。”阿永解释,春节前几个亲戚知道了他们的情况,给了3万元。为了避免家人触景生情,阿永因此选择春节外出旅行。阿永说,自己和家人当时仍沉浸在悲伤中,所以并没有考虑太多钱的问题,只是希望老人家能够尽早释怀。

  “至于煲汤的名贵汤料,其实我们家里也有人卖花胶、虫草,我们只是一两周偶尔喝一次,还是负担得起,花的不是网友捐的钱。”阿永说。

  计划:

  善款难退还 捐给有需要的人

  “有很多意外的因素,导致我女儿的善款确实是多了,但这并非是我能够预料到的。”阿永称,在女儿过世后他整理了医疗费用的开支单据,总共约8万元,因此在筹集到的14万元善款中扣除,约剩余6万元。“除去西藏的费用1.3万元,可能还剩下4万多元。”阿永称,由于善款的来源太分散,由将近3500笔构成,很多是几元钱的一笔,因此无法将多余的钱一一退还。

  春节期间,阿永陆续将剩余的善款通过“轻松筹”捐献给一些救助者。这些对象包括自己朋友患癌症的父亲、其他患病的孩子等,截至目前已经捐出7000多元。

  如今面对质疑,阿永表示他打算公开剩余善款的用途,拿出1万元给乡里做慈善活动,再拿出1万元给户外团队认识的义工机构,其他款项则用于在“轻松筹”上帮助有需要的人。

  网友质疑

  1.善款用于去西藏?

  在“轻松筹”发起的为乐乐募捐的消息下,网友“ada”称其发现乐乐妈妈将网友筹集的善款里未用完的钱,去了西藏给女儿办后事。

  “如果去西藏是用我们捐款的钱去的话,就太过分了,钱是给乐乐治病的,剩下的应该全部交给正规的慈善机构,转给另外一个有需要的人。”网友“ada”留言说。

  2.受捐者出国游煲靓汤?

  事件并未因此平息。在今年春节期间,有网友通过阿永和其妻子的朋友圈晒出的图片,发现他们一家去了国外旅行。

  网友根据图片指出阿永一家当时去了马来西亚,还拍摄了很多潜水时候看到的海洋生物照片。更让网友不满的是,朋友圈流出的还有阿永妻子煲靓汤的照片。在该条朋友圈晒出的汤料里,阿永妻子称有鸡肉、干鲍、花胶和高原姬松茸。

  网络募捐 爱心要呵护众筹要规范

  被质疑的善款筹集数目

  近日,针对爱心众筹平台提供信息真实性的质疑声音不断。日前,一条标题为《请大家救救我老婆》的众筹信息通过“轻松筹”发出,在佛山人的朋友圈中转载。

  这条求助信息发起者自称姓李,称其妻子刘女士1月19日被初诊为肾衰竭,2月24日转入ICU病房。这一个多月来,每日要花费近5000元的医药费,希望筹集20万元的医疗费用。在该条求助信息里,还附上了顺德桂洲医院的诊断证明。

  但是,很快就有网友称刘女士只住了8天医院,医疗费用总共才2万多元,而且刘女士已经不幸去世,呼吁大家不要再捐款。

  随后媒体记者就此事去顺德桂洲医院求证,急诊科的医生透露,刘女士的医药费约2.5万元。求助者李先生解释,此次众筹由其同事帮忙处理,他并不清楚详细情况。助其发起众筹的黎先生回应称,“每日要花5000元医疗费”不是指刘女士那段时间住院的花费,而是以后转到大医院的费用。

  多起类似的事件曝光后,一些捐款者的信心逐渐被动摇。上述事件的当事人阿永表示:“播下怀疑的种子后,这类平台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会导致一些困难求助的家庭可能因此得不到帮助。”阿永说。

  难以监管把控的善款去向

  有使用过“轻松筹”的佛山市民告诉记者,在轻松筹上只需要填写资金用途、募捐内容,将病历、检查结果等资料拍照上传,一天时间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发起众筹。

  网络慈善众筹平台让做慈善的门槛变低,但真实性如何确定?对于网友的质疑,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在“轻松筹”平台发起众筹项目,必须要发起人提供受助人证件照、病历以及带有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不过,网友指出,平台并未要求提供医疗费用的证明和家庭收支证明这两项材料。

  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该平台不提供搜索功能,发起众筹后,主要是靠发起人在朋友圈内通过“熟人模式”传播,“若与家庭收入情况不符,就不会传播”。

  据了解,“轻松筹”内部设有审核部门,专门负责核查项目真实性。但有网络众筹平台知情人士透露,出于差旅等办公成本考虑,这样的核查不能每一个都实地进行。而在善款的后续使用上,这类平台很少主动对筹集的钱款用途进行有效监管,受捐助者也无须出具治病的报销凭证。

  此外,有市民指出众筹慈善平台的另一个不足之处:众筹目标金额和时间可自主设定。有爱心人士担心,筹款人有可能会夸大所需金额。对此,“轻松筹”的客服人员解释,在很多大病救治项目中,发起者可能无法预估出精确的治疗费用,审核时会确保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不可忽视的加强监管呼声

  根据“轻松筹”平台今年2月2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轻松筹”共发起公益求助项目2.3万个,总支持近380万人次,筹款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8亿元。

  佛山市慈善会方面表示,“轻松筹”之类的网上筹款平台并非慈善组织,也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发起慈善众筹项目资质存疑。

  “受助人资料是否属实、募捐资金的使用情况等问题,缺少一个第三方去监管,很容易导致社会大众对网络众筹这种方式渐渐失去信心。”佛山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网络平台,正规的公益组织对于受助对象进行资质审核,都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对于救助金的发放用途以及多少,机构组织内部也会有审核流程,多出的善款也得以退还给公众。

  针对网络平台筹集善款可能出现剩余的 情况,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称,受助者应该主动返还剩余的善款,因为将筹集到的善款用作其他用途的行为,比如个人消费挥霍,将构成对捐助款项的侵占,涉嫌违法。

  参与慈善法起草与制定全过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求助不是慈善募捐。两者的区别在于,个人求助是在有限的范围里解决个人问题,而慈善法草案规定的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因此,个人网上求助行为很有可能不受慈善法限制,但是真实性只能由网友自行判断。(广州日报 记者陈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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