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母亲丧事钱做公益”为乡村振兴添力

13.04.2021  01:20

  5万元捐给诗山中学,2万元捐给鹏峰二中,2万元捐给诗门幼儿园,1万元捐给村里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捐给村里老人协会……4月4日,南安诗山镇红星村村民吕建民89岁的母亲逝世,家人遵照老人嘱咐,响应移风易俗号召,简办丧事,将节省下来的16万元捐出,用于公益事业。(4月12日文明福建)

  福建乡村党员吕建民,将本来用来操办母亲丧事的经费,全部捐赠给地方公益事业,尊崇了母亲生前的愿望,用善举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也为乡风文明提升发挥了党员的先锋力量。

  毋庸置疑,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村民素质的振兴。要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离不开榜样引领。以简办母亲丧事捐出16万元做公益的南安诗山镇红星村村民吕建民为例,作为共产党员的他,一生被母亲勤劳节俭的美德引领,严格遵守母亲生前曾嘱咐不要大操大办的要求,做通哥哥的工作,把钱花在更有意义的地方。此举,他让母亲生前的乐善好施有了更好的赓续平台,也为家乡的发展尽了一名好村民的义务。

  乡村要振兴,文明需先行!婚丧嫁娶要倡导节俭之风,需要有更多像吕建民这样的好党员,勇敢站起来,走到移风易俗的最前端,乡村治理才会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才会真正迈出大步子。

  翻看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几个关键要素。其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和软实力,乡亲们富了口袋,更要富脑袋,更要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做支撑,乡村只有多一些吕建民这样的人,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才能给乡村振兴赋予更多文明力量,乡村中多一些在乡村文明中的引路人,破除农村的陈规陋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会更有精气神。

  乡风文明是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精神支撑,建设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必须加强移风易俗的力度和深度,推进良好的文明的乡风、民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以公序良俗、道德示范、典型宣传来治理乡村社会,加强农村生活群众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因此,乡村振兴提升村民素养见地是个大工程,需要有更多文明村民一起努力,例如,吕建民一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简办母亲丧事捐出16万元做公益,积极为社会作奉献,无疑是为村民提高了可以参照的道德力量。

  有了文明参照的村民,将会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提高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乡规民约,积极参与乡村管理,进而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晋安区文明办胡安安)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