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3年来立贪贿案逾6300件 挽回损失近16亿

19.05.2014  22:20

中新社广州5月19日电 (索有为 张敬富)广东省检察院19日披露,广东检方查办贪贿大要案数量居全国前列,近三年来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9亿余元人民币。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一行,19日到广东省检察院就2011年至2014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据悉,2011年至2014年4月,广东检方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767件,初查7410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369件7730人,查办大、要案数量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9亿余元。

雷于蓝称,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忠实履行职责,保持反腐肃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腐犯罪实行“零容忍”;要实行重点突破,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特别是紧紧围绕民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净化执法司法环境。

雷于蓝指出,要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反腐肃贪的整体合力和优势,继续发挥民众生力军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织造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犯罪“一张网”;要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反贪铁军,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