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振生建议——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11.03.2015  10:44
  全国人大代表李振生提交建议,建议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实力。

  建议指出,在东部沿海,村级集体经济已经有一定的积累,基本上从三个渠道创收,一是创办企业的收入,二是集体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三是华侨或企业家捐赠收入。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无疑对于村集体投资公共工程,发展公益事业发挥重要作用。但在东西部贫困地区,不少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没有发展,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既没有发展公共事业的财力,又没有帮扶贫困村民应急的实力,这种“空壳村”的党支部是没有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

  李振生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用各种形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公共积累,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在同等条件下,给村级集体企业提供优惠条件。(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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