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铁腕治污 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98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 记者 陈文浩
关注理由 违法被查第一天,罚2万元;复查时仍超标,按日连续处罚!本月,漳州市平和县的4家陶瓷企业无视环保罚单,整改不力,尝到了“按日计罚”的威力,4家企业累计被罚98万元。省环保厅说,这是新《环保法》施行以来,我省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此前,省环保厅在通报2015年第一季度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时,特别指出,第一季度按日计罚案件未办一起。有市民呼吁,经济落后的平和县都开出了“按日计罚”罚单,像经济发达的福州、泉州等,属地环保部门更应加强执法,铁腕治污。
被罚2万后,复查时废气仍超标
据平和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4家陶瓷企业都位于平和工业园区内的黄井工业区,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产能产量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今年4月,有附近群众投诉这些陶瓷企业存在废气污染。平和县环保局随即进行调查。经监测,发现4家企业确实存在烟尘、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现象。“我们依法对上述4家企业各处2万元罚款,并于4月10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平和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说。
4月21日—22日,平和县环保部门对这4家企业排放的废气再次监测,发现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仍超标。“我们当即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上述人士说,其中,福建省鸿星陶瓷发展有限公司被罚24万元,而福建侨丰陶瓷有限公司、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和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均被罚22万元,再加上此前4家企业各罚2万,累计处罚98万元。罚款之外,环保部门还责令企业限期整治。
“按日计罚”罚金,是如何计算
何为按日计罚?据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以福建省鸿星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为例,环保部门于4月10日责令公司整改,并处罚2万元。但4月22日再次检测时,排放的废气仍处于超标状态,从责令整改的第二天(11日)算起,连续天数已达到12天。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额就为24万元(2万×12天)。其余三家是在4月21日检测时发现超标的,应罚款额就为22万元(2万×11天)。
新规让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
“对于我们小企业,一下被罚24万元,是很重的处罚。”昨日,福建省鸿星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被立案处罚后,他们4家企业都开始整改,但“设施不是说改就能改好的,需要找商家,换设备,这都需要时间”。这名负责人说,根据旧标准,他们工厂是符合规范的,只是去年12月环保部出台了新标准,他们没来得及升级设备,才出现超标。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他们通过增加药剂的方式,使废气排放基本达到新排放标准。同时,他们已派人到广东佛山等陶瓷业发达的地方,考察当地企业如何升级设备,“为了环保,我们也是愿意投钱的”。
省环保厅执法负责人认为:“以往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按日计罚提高了违法成本,让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记者了解到,“按日计罚”此前在重庆曾有过探索和尝试。实施按日计罚前,重庆企业违法行为自我纠正率不到20%,实施按日计罚后,企业自我纠正的比例逐年攀升,目前已达到90%左右。
二季度全省执法情况,没明显改善
虽然我省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罚单,但省环保厅对我省的执法状况并不持乐观态度。
此前,省环保厅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认为第一季度工作进展较慢、执法力度不足,并特别指出,按日计罚案件,全省还是零起。省环境监察总队有关人士昨透露,第二季度至今已过去一半多,从各地环保部门汇报上来的情况看,执法情况与第一季度比,没有明显改善。
有市民认为,在经济落后的平和县都能开出全省首张“按日计罚”罚单,像经济发达的福州、泉州等,至今还没有“按日计罚”案件,实属不该。属地环保部门更应该加强执法,铁腕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