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23岁小伙持刀捅伤父亲 称在他眼中父亲是人渣
闽南网10月21日讯 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决柯某裕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柯某裕打的正是自己的父亲。
这一家子的矛盾,说来话长。
柯某裕今年23岁,石狮人。当他成为被告人时,在法庭上接受审讯时,才说出自己对父亲柯某松多年的埋怨。
“我从小跟着奶奶长大,他从来没有尽到父亲和儿子的责任,只会打我和奶奶。”柯某裕说,父亲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喜欢赌博和喝酒,每次没钱就找奶奶要,要不到钱就打人闹事。
事发前10多天,奶奶刚给过父亲1500元。柯某裕小时候,母亲也经常被打,因忍受不了父亲的长期家暴,在柯某裕3岁时,母亲就离家出走了,至今没音信。
今年7月7日,柯某松又没钱了,找68岁的母亲要钱。老人实在无奈,就到石狮市凤里街道城隍庙街女儿摆摊的地方躲躲。可谁知,柯某松竟然追了过去,还把小摊砸翻了。
“我当时知道父亲又来闹事,很生气。”柯某裕说。当天下午6时许,他到父亲位于石狮市厝头新村的住房寻人未果,便砸破了一个电风扇,还在地上点燃了父亲房间的枕头和被子,想给父亲点教训。
尔后,柯某松回到住房,儿子要他不要再骚扰奶奶,父子二人激烈争吵,柯某松动手打儿子。柯某裕也不示弱,顺手将桌子上的水果刀捅向父亲腹部,其 父在摔倒时揪住柯某裕的衣服,在双方一起倒地之际,柯某裕的刀子不慎再次捅到父亲。事后,见父亲流血,柯某裕很害怕,立即拨打120。
当晚7时许,柯某裕到湖滨派出所投案。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柯某裕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 有一定过错,柯某裕在犯罪后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修复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可对柯某裕适用缓刑。(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程耕轮 黄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