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一时间拨付资金 支持各地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21.06.2019  16:42

  今年入汛以来,福建省山区连续遭受暴雨洪灾侵袭,特别是部分老区苏区县受灾严重,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支持各地做好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第一时间拨付救灾资金支持救灾和恢复重建。

  为了保障资金快速、集中统一下达,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梳理整合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资金,先后分两次紧急下拨8800万元,重点支持三明、龙岩、南平等受灾严重地区开展应急度汛抢险、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修复、灾后住房重建等工作,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同时,还积极争取中央救灾资金支持。(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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