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拟设首席研究员制度 给予更高科研资助

11.09.2016  12:31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探索设立高校首席研究员制度和专职科研岗位。

  意见提出,依托我省部分高校优势学科和科研平台,面向国内外聘用能够把握国际发展方向,走在国际研究前沿,具有较高理论造诣、开拓创新精神、领军能力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并被同行公认的知名学者作为首席研究员。给予首席研究员更高的自主性和科研资助,以5年~7年为聘任周期(可续聘1次~2次),省人才专项经费每年给予30万~50万元科研津贴,支持他们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监督、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允许高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科研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科技人才兼职。同时,鼓励高校利用科研经费建立一支以预聘制教师、访问学者、博士后为主体,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的专职科研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