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6年见义勇为 拟表彰人员公示

05.03.2016  18:22

   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在延平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经南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王荣生、张宝光二人南平市人民政府表彰,授予 “南平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3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南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晖 联系电话:8875875

  联系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823号南平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南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5日

  王荣生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王荣生,男,汉族,1954年12月7日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2016年2月18日19时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9号发生火灾。王荣生不顾个人安危,奋身扑救,不幸被纵火犯罪嫌疑人捅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辞世。

  张宝光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张宝光,男,汉族,1955年12月14日生,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居民。

  2016年2月18日19时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9号发生火灾。张宝光在带领消防战士救火时,被纵火犯罪嫌疑人捅伤。张宝光强忍伤痛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在消防战士的合力之下,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后张宝光被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