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面向全国招聘公务员 考核不合格可解聘

09.07.2014  12:31

  北京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信息

新京报讯昨天,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启动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3个岗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面向全国招聘。这批聘任制公务员将签合同、上社保,薪资实行协议工资。

去年,北京首次尝试公务员聘任制,此举意味着北京公务员聘任制开始扩大试水范围。

3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的《北京市2014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显示,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公告,3名聘任制公务员岗位分布在环保、安监、地税领域,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其中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

市人力社保局解释,笔试主要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能力。综合评价主要是根据应试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进行评价。

对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绩效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将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拟聘任人员,各招聘单位将在其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

此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零淘汰”现象引发关注。北京市相关部门明确表示,聘任制公务员上岗后,将会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