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严把招标投标关 9月底前各县(市)须建规范场所
各县(市)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尚未建立的,必须在9月底前建立。尚未设立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评标专家抽取室和评标室最迟也应在9月底前设立。这是记者从我市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获知的信息。
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
替代招标事项核准文件
该文件同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和BT、BOT、PPP等项目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开招标。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各级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不得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替代招标事项核准文件或规避招标,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各级政府每年要对以会议纪要替代招标事项核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需要整改的,须由会议主持人等主要责任人向上一级政府作出书面整改说明,并由上一级政府或其授权的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发改部门进行约谈。
不得设置带有倾向性、地域性、
歧视性的条款和不合理的评分细则
意见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仅限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企业和个人信用方面;特殊专业、技术复杂的工程,可按规定设立同类工程业绩参考指标。不得设置与工程项目不匹配的资质、能力、设备和技术水平、注册资金、财务状况、融资能力、施工经验、企业荣誉等资格条件,以及带有倾向性、地域性、歧视性的条款和不合理的评分细则。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量身定做”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格禁止在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指定产品、品牌。
我市出台相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
与招标投标密切相关的是评标,日前,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活动的规定也同步出台。
文件明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评标专家应当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保密的评标专家抽取室内随机抽取并通知;
(二)参加抽取过程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携带进入评标专家抽取室;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达评标室之前,参加抽取过程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离开评标专家抽取室;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达评标室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内容泄露给评标专家;
(五)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时,不得限制评标专家所在行政区域;
(六)专家抽取过程应当录像并存档。
此外,评标专家自收到参加评标通知时起,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其他任何人接触,凡是进行接触的,应当在评标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其他任何人,不得与评标专家接触,凡是进行接触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记者 苏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