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百出“拉人头”人身精神双控制 传销何时休

14.07.2014  12:06

  核心提示

  在泉4天,深陷传销组织,来自浙江的大军(化名)在脱险后长长地舒了口气。近日,他将自己从受骗到逃脱的详细历程发布在网上,在提醒大家不要轻信他人、误入传销组织的同时,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大打击力度。对此,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市较典型的几起传销案件,邀请一线民警分析新型传销的特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上当。

  □本报记者 杨佳彬 通讯员 王慧蓉

  【现象篇】

  方式各异 只为拉拢进传销组织

  热情型:软磨硬泡 只想“拉人头

  大军说,来泉州前,他在老家一家单位上班,尽管工作稳定,却不满足现状,一直在寻找机会赚大钱。前不久,一个多年未联系的朋友打电话给他,称其在泉州承接小区绿化工程,一个月收入七八万元。大军动心了,他试探地询问朋友能否带带他,没想到,对方竟爽快答应。兴奋的大军请了假从浙江来到泉州,对方将他带到桥南片区的高档小区后,却并不马上谈生意之事,而是带着他四处闲逛。

  第二天,对方终于谈起“生意”,可已不是电话中的绿化工程,取而代之的是“连锁生意”,只要交3800元即可,如果交69800元就是主任。“这不是传销组织么?”大军想离开时,对方却软磨硬泡。就这样,第三天、第四天,对方一直对他进行“洗脑”。但大军意志坚定,并未动摇。对方见状,只好将其送往动车站,让其离开泉州。

  殴打型:强迫加入 实施非人待遇

  误入传销组织,并非每个人都像大军一样幸运。去年年底,随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骇人听闻的传销惨案画上了句号。时间倒回2012年6月6日凌晨,来自浙江的奚某被送入惠安县医院,然而,其入院时已经死亡。令医生感到奇怪的是,奚某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原来,误入传销组织的他拒绝加入而被折磨死,生命结束前,他遭受了香烟插鼻孔罚站等非人待遇。随后,警方抓获了朱某飞等5名嫌疑人。据他们交代,奚某因不愿意同流合污,故遭到了严刑拷打,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限制型:搜走手机 每天进行洗脑

  今年2月,27岁的高某在老家山东上某婚恋交友网站时,认识了一名叫“杨梅”的女孩,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并互留了号码。在一次聊天中,杨梅称在南安洪濑开了一家服装店,邀约高某合股。3月3日,从老家来到泉州的高某被杨梅的朋友接到一套房后立即被七八名男子控制住,对方搜走他身上的户口簿、手机等。为了让高某听话,这些人在言语上对其进行恐吓,并采用扇嘴、揪头发等方式,提醒他要老实。

  此后几天,这些人每天对高某进行“洗脑”,深知传销危害的高某坚决不服从,拒绝缴纳入会费。见他无动于衷,传销组织人员于3月6日将他带到动车站,准备放其回家。高某找准时机向警方报案,民警顺藤摸瓜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分析篇】

  三种常见方式 本地“拉人头”多

  据介绍,目前,传销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拉人头”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等幌子,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

  第二种:“骗取入门费”则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进行网上传销;

  第三种:“团队计酬”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

  记者从泉州警方处获悉,警方打击最多的是“拉人头”的方式,较常见的是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传销。它要求加入的成员以每套3800元的价格购买“产品”,可以直接购买21套,升为C(主任)级别,这叫“高起点”。

  此类方式,主要是外地人员来到泉州,拉拢非泉州籍人员参与传销。另一种较多发的是针对泉州本地人,打着“1040阳光工程”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每投资3800元,可回报380万元,投资6.98万元,可回报1040万元,将泉州人骗往广西、湖南等地。据警方透露,福建省各地前往湖南长沙参加非法传销的人数达万余人,其中德化籍数百人。

  以下一组数据,或许是我市传销现状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南安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了17起传销型非法拘禁案,人数达97人。

  为何泉州警方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可传销窝点依然如此之多?据传销组织人员介绍,他们诱骗亲友加入,最常使用的就是有工资可观的工作。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在全国范围内,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传销案件更为常见。

  传销组织被捣毁后,死灰复燃的情况在泉州并不少见。泉州警方表示,在处理传销案件时遇到以下难点:

  一、由于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外省人员,审讯查证极易出现上下线之间的断层,致使下线向上线交纳的款项难以认定,无法形成证据链条。

  二、传销窝点之间有交叉联系,传销组织的真正头目往往隐藏在背后,而且被解救的人员往往不报警指认组织头目,因此难以将组织头目抓捕归案定罪。现在对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传销窝点头目,基本以涉嫌非法拘禁来处理。

  三、警方虽然劝返过大量的传销成员,但实际上成功率很低,很多人还会故伎重演。

  【揭秘篇】

  步步为营骗入伙 人身精神双控制

  传销组织是如何对成员进行“洗脑”的?连日来,记者采访从传销组织中逃脱的人员及一线办案民警,试图揭秘传销组织的伎俩。(见下表)

  以上步骤,最重要的是对下线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许多传销人员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之所以不逃离虎口,一方面是交了钱后,想扳回本,另一方面则是无奈于传销组织内部强大的人身和精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