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5个月拆违290万㎡ 拆后腾地“一宗一档”管理

04.06.2015  09:37

  登云泄洪道旁违法建设拆前

  登云泄洪道旁违法建设拆后

  福州新闻网6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赵铮艳 通讯员 市治违办 文/摄)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今年已拆除“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逾290万平方米,三环路沿线及青运会场馆周边是拆违整治的重点。结合拆后地块的实际情况,市治违办要求各县(市)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力争今年“两违”拆后腾出土地利用率达80%以上。

   今年已拆违290万m2

   面积居全省第一

  截至5月25日,福州市今年已拆除“两违”建筑面积290.8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2.72%,拆除面积居全省第一位,年度任务完成序时进度暂居全省第二位。

  福州各县(市)区拆违序时进度前三位分别为福清(98.8%)、鼓楼(92.32%)、台江(83.67%),拆除面积前三位分别为福清(44.46万平方米)、仓山(31.15万平方米)、长乐(30.15万平方米)。

  据了解,三环路沿线及青运会场馆周边是拆违整治的重点。目前,共拆除三环路沿线违建45宗,违建面积3.374万平方米;拆除青运会场馆周边违建300宗,拆除面积14.2769万平方米。

   多种方式

   优化拆后土地利用

  从去年起,福州市决定用3年时间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大规模的拆违行动至今已持续一年多,拆后的土地该如何利用呢?对此,市治违办制定了《福州市关于“两违”拆后土地利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拆后地块的实际情况,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通过“拆”“改”“建”“用”多措并举,争取实现拆除一片违建,腾出一片空间,用好一片土地。

  根据该意见,各县(市)区对“两违”拆后腾出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明确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拆后土地利用意见,集约节约利用好拆后土地,争取2015年“两违”拆后腾出土地利用率达80%以上,2016年力争达90%以上。

  记者了解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两违”建筑拆除以后,首先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土地、及时复耕,属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复垦土地应优先用于农业生产,并加强对复垦后耕地的地力培育,职能部门对复耕质量进行验收。

  其次,可根据城镇规划、村庄规划,将拆后土地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无违建”创建等整治工作结合。对村居内“两违”拆后的零星建设用地,经审批可用于建设街道景观工程、公共停车场、街头图书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小公园、便民自行车站点、广告发布点、环卫设施安置点等乡镇、村居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

  此外,把拆后土地利用同重点工程推进、临时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借助重点项目资金支撑,可促进‘两违’拆除,加快腾出土地,将拆后土地直接作为工程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市治违办有关人士表示。

  该人士还介绍,有关部门将简化临时建筑的审批手续,拆后土地可用于建设临时厂房、仓库或者临时办公场所。对中长期规划为建设用地(一般在5年以上)的拆后土地,因无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指标等因素一时无法报批实施土地征收或已征收但近期内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批准权的规划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规划临时使用功能和临时使用年限,报县级政府审批,建设拆迁安置过渡房、拆迁安置过渡仓库、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和服务设施等临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