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担保成了办公积金贷款的“拦路虎”
近日,市民小张发帖向网民求助关于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问题。他说:“在龙岩工作了好几年,最近房价合适,想买房了,但没想到却被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问题卡住了。”原来,小张虽为龙岩户口,但还未婚。父母都是农村人没有公积金,而兄弟姐妹也都在外地上班,无法提供担保。可买房迫在眉睫,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遇到这样的问题让他十分头疼。
6月29日,小张告诉记者,他试图找朋友、同学或同事帮忙担保,但大家都担心有连带责任而不愿意担保。亲戚也担心他日后如果无法履行还款,会给他们带来大麻烦。针对担保人的问题,小张表示不解,为何商业贷款可以把房屋抵押,而公积金贷款却一定要担保人?他说,公积金的初衷就是为了让无法买房的人实现买房梦,而设置了这样那样的“门槛”,却让真正有需求的人买不到房,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网友“糊涂士”说:“年轻人要做点事业确实不容易,我也有几个朋友买房碰到这个问题,夫妻双方只有一个有公积金,或者单身的,我自己也是找同事担保的,理解你的苦。”
网友“qbc123”说:“出这个条例的人真不知怎想的,我去年也是和你一样情况也贷不了,只能用商贷了。”
网友“每日一笑”说:“找人担保,我当时也花了很长时间才解决这事。”
记者致电12329,咨询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解答说:“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借款申请人家庭中只有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担保人。”他说,根据《龙岩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增加一名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人:一、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载明应偿还债务金额与对外担保金额合计总额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年收入5倍(含);二、借款申请人家庭中只有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他还表示,担保人应为在本市工作、有稳定职业收入、信用良好和具备担保能力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针对网友建议的购房人互相担保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互相担保,只能第三方担保。
为何一定要担保人呢?工作人员解释,设置多种门槛,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积金的安全,防止骗贷、串贷、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因此,市民应当理解公积金的管理规定,支持公积金事业。需要公积金贷款的,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准备各种材料,个人公积金贷款的一定要按规定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人,千万不要自作聪明,投机取巧,寻找所谓的什么捷径,免得到头来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闽西日报记者 王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