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监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行政审批整改回访制度

29.04.2016  17:52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近日,厦门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行政审批整改回访制度的通知》,明确回访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及责任落实等。

    通知明确了回访工作的5项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有关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重要批示情况、基层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并涉及我市安监系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情况、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检查督查中发现其他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回访采用自查回访、督查回访,以及引入第三方机构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回访。市安监局实行“双月”回访制,即每2个月开展一次自查督查回访工作;各区安监局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确定回访频率。对回访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并抄送市安监局。驻市安监局监察室对回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回访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