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访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长蒋福华

13.11.2014  21:03
法制今报》11月12日头版      打好“预防针 筑牢“防腐墙”   ---- 访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福华    

 

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去年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在听取有关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报告后如是说。而预防职务犯罪也是反腐工作中成本低、效益高的积极举措,那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如何出生产力的?具体是怎么预防的?如何做到预防和打击并重?近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访了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福华。

  “检察长这两天连续出庭公诉,这不刚回来,我觉得检察长出庭本身也是在预防职务犯罪。”获知来意后,该院工作人员边为记者领路边说。

  “我们的预防工作也出了生产力。”蒋福华检察长笑着说。去年,该院在荔城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荔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监督工程招投标、物资的采购和工程验收等环节,使预防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和工程的进度。

  “打击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对于在工作中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什么地位,蒋福华检察长给出这样的答案。

  据统计,去年以来,荔城检察院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窝串案达到1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5.7%,“集体腐败”特征突出,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窝;查处一人,带出一串。

  “鱼过千层网,网后还有鱼。对于职务犯罪分子来说,仅靠打击,难免有漏网之鱼。只打不防,会出现‘打不胜打’的情况。”蒋福华检察长的比喻生动而又形象。

  近年,该院在依法立案查处荔城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石某和副大队长叶某后,制作出了两人的职务犯罪情况分析表,剖析其中的执法和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对交警系统发出了“要查找交通事故施救、车辆保险和司法鉴定等关键环节的制度盲点,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制度体系”等“对症下药”的检察建议,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去年,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我们结合所查办的案件,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对发案的症结、规律、原因进行查找分析,提出检察建议,能很好地防止犯罪的重发和继发。”蒋福华检察长说。

  据介绍,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下,该院积极组建“法制宣讲团”,深入预防单位进行先期的调研摸底,主动了解需求,针对不同预防对象制定不同计划,确定预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订单式”法制宣讲活动,有效地改变了以往预防教育与预防单位供需脱节、教育不明显的状况。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工作中成本低和效益高的积极举措,我们不仅有专业化的检察建议,订单式的法制宣讲,还有立体式的警示教育平台。”谈到具体的预防方法,蒋福华检察长清楚地记得被判受贿罪的原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卓某的忏悔:“当冰冷的手铐铐住我双手的那一刻,我的心止不住地痉挛,手不由自主地颤抖。我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工作28年,我也曾立志要踏实工作,决不追名逐利和贪图享受,当一名廉洁从政的好干部,可为什么最后还会落到如此地步……

  如今,该院积极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先后组织了200余名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看警示教育展览、观警示教育片、听预防教育课等,促进学廉、倡廉和兴廉。此外,该院还及时总结经验,撰写的《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提名奖”。  (林振华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