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10报警平台超半数报警无效 报警台常成咨询台

11.01.2016  12:58

  110,是漳州乃至福建的一面旗帜,建立30年以来,成绩无数,荣誉无数。

  昨天,又是“110宣传日”。我们在宣传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当前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如下面所提到的六成报警无效的问题,积极思考,及时化解。这样,方跟得上形势,无愧于称号。

◆昨日,在漳州市中山公园,福建警方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60%的报警,居然是无效报警!

  昨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福建省公安厅、漳州市公安局在漳州市区举办盛大的宣传活动。导报记者获悉,关系到公众利益的漳州110报警平台,竟然被超过半数的无效报警占用。如何引导公众正确使用110报警平台资源,成了警方不得不做的功课。

   10个电话仅2个需要出警

  “一般情况下,剔除接线民警回答的咨询问题,常常10个报警电话当中,需要公安部门派警处理的报警连两个都不到。”漳州市110指挥中心一位民警如此介绍。

  据福建省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省110共接到报警电话1226.2万个,其中无效报警713.1万个,占58.2%。而在漳州,2015年无效报警数量80余万次,占比达60%左右,比全省的数据还高。

  据介绍,在漳州市110指挥中心,每个值班接线民警每小时的平均工作量有10多个电话,工作压力很大。

  而大量无效报警挤占了宝贵的110报警资源,容易造成高峰时期的110报警线路拥堵,使得真正的紧急警情无法及时介入。

   报警台常常成为咨询台

  在无效报警当中,有报假警的,有故意骚扰的,还有许多非警务警情的报警,浪费了大量的110报警资源。“我们的报警台快变成咨询台了。”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当初为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紧急救助而设立的110,却承担了更多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很多原本属于劳动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管辖的事件,不少群众也都打到110来。

  更糟糕的是,一些精神病人、醉汉等拨打110,故意捣乱的情况也不在少数,给110的接警工作带来很多困扰。

   虚假报警要负法律责任

  漳州110提醒,110报警平台是珍贵的社会资源,请广大群众一定要珍爱110报警平台资源。

  昨日,漳州市110首开微信公众号,宣传如何正确地使用110。

  福建省公安部门还告诫,虚假报警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2015年,福建省公安机关共查处虚假报警案件200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82名,其中刑事处罚7人,治安处罚75人,批评教育1919人。(海峡导报记者郭钦转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