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三人抢劫的哥 一人分得50元打的返回花80元

28.05.2018  16:57

  三人抢劫的哥140余元,其中一人分得50元,结果返程打的花费80元。近日,卢某、刘某、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手中缺钱,卢某、张某、刘某今年4月开始预谋实施抢劫,并对抢劫的细节多次进行商量。卢某和张某购买了作案工具。4月8日20时许,卢某按照计划来到漳州市高铁站寻找作案目标,刘某和张某携带作案工具在加油站附近接应。

  当天22时许,卢某乘坐被害人杨某驾驶的出租车,谎称要到加油站接朋友。张某和刘某上车后,三人便拿出刀具对杨某实施抢劫。因发现杨某用手机偷偷报警, 三人将其两部手机、行车记录仪扔掉,并挟持杨某将车开至一半山腰处后逃逸。杨某被抢140多元,刘某、张某各分得50元,卢某分得40多元,而张某坐的士 返回花费了80元。经鉴定,杨某的伤情为轻微伤,被抢劫的手机、行车记录仪价值2345元。

  (王琼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