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成都政府大刹奢侈风:餐厅不卖酒 不准收小费

22.07.2014  16:39

  抗战时期,国库紧亏,地处内陆后方的成都依旧有人花天酒地、纸醉金迷,难怪百姓言道:“前方吃紧,后方紧吃。”无奈之下,政府发布限制消费法规,一时间满城大小馆子贴满禁酒令。

   不闻前方军情急 照旧笙歌把酒端

  “七七事变”后,全国进入了全面抗战阶段。成都虽然地处后方,但依旧派出了自己优秀的儿女奔赴前线浴血奋战,各行各业也加班加点地生产前方急需的物资,就连普通市民百姓也都在节衣缩食支援前方。

  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为了稳定后方金融,支付抗战所需日益庞大的财政开支,先后制定了包括“紧缩支出,使有余力补助中央战费”等一系列有关政策;1941年又提出了“三分军事,七分经济”的口号,强调发展战时经济,厉行节约,解决财政危机对争取抗战胜利的意义。

  但是,在大后方仍然有一些人沉迷于花天酒地。当时的成都,虽然位于天府之国的腹心,物产丰富、气候宜人,商业也还发达,但抗战爆发后,涌入了大量内迁的机关厂矿和学校,成都人日常相对闲适地生活随日用品与粮食的供应短缺、物价的上涨一下子紧张起来。尽管当时政府也开展了诸如“禁止妇女烫发”、“提倡穿土布”、“不准开舞厅”、“婚丧节俭”等一系列措施,但大多还是走走过场,尤其是一些达官富人更是生活奢侈,堂会照唱,舞会照开,馆子照进,茶馆照坐,洋货照买,青楼照耍……

  难怪百姓们形容这些人是一群“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败家子。

   财政吃紧出新政 全面限制吃喝风

  面对抗战日益增大的财政所需,加上国民政府不断加大的地方税负,成都政府当局抠痛了脑壳,无奈之下,于1943年12月紧急出台了《成都市消费节约实施办法》,首先拿“大吃大喝”消费恶习开了刀。

  在成都现存的档案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当时规定全市所有酒楼餐厅、“苍蝇馆子”(街头小饭馆)和面馆,一律不准卖酒,哪怕是自带酒水也不准在馆子里喝。所有馆子一律不准售卖“舶来品”,还一律不准收小费。全市的酒楼餐馆中餐一桌限制在七菜一汤内,西餐限制在三菜一汤内;而且中餐每桌不得超过1200元法币,西餐每客不得超过120元。

  至于遍布街巷的苍蝇馆子,一至三人就餐限制只能点两菜一汤,四至六人限制超过四菜一汤,七个人以上也不能超过六菜一汤,而且每道菜不能超过三十元。面馆里的面,不管你是啥子臊子,每碗一律不准超过十元;就连点心铺卖的各种糕点也有限价:每个不准超过三元。

  所有这些限制措施,还由警察局印成标语广告,分发给各街的街正(类似现在社区负责人),张贴在各个大小馆子和商铺,提醒消费者自觉注意。同时,警察还派出警力不时在馆子里巡视,发现有食客就餐“超标”,立马理抹馆子老板,轻则罚款,重则带往局子里关你娃儿几天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