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机制 进一步简化程序
30.03.2016 10:2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含可研代项目建议书审批、可研暨初设合并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各类审查审批事项,实行同步审查审批。
我省将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机制,实现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便利企业、便利项目。
《意见》提出,今后,省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县(区)要将涉及本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在推进改革中,我省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分三阶段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第一阶段精简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的前置审批事项,第二阶段精简涉及省级层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第三阶段精简需提请国家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后实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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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6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