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初创企业失败有补助金 单个项目最高200万

11.07.2015  12:09

  海西晨报讯(记者 鲁礼义)今后,厦门自贸试验区的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厦门本地的初创企业时,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即使投资失败,也可以获得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的风险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日前,厦门市政府出台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包含风险补助等多项扶持奖励政策。

  该《办法》适用于在厦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内、外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可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参照该办法执行。

  《办法》的另一个诱人之处,在于向股权投资企业设置了开办奖励、投资奖励、经营奖励、风险补助、总部奖励等,强化扶持政策。此外,《办法》还设置了风险补助,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厦门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为2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企业申请风险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