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开投资公司称可提供内幕消息 诈骗310万
一人被骗或属偶发,数十人相继被骗又怎么解释?江门的几名男子利用股民急切获利心理,以投资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利用向股民们提供内幕、推荐项目的方式骗取客户资金三百余万元。近日,他们被江门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内幕”股票赚了就分钱 亏了就消失
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周某、许某、康某等人在广州出租屋内,购买了四台电话座机、客户电话资料,后来陆陆续续购买了十多部手机和一个用于群发信息的短信平台,还在网上购买了银行卡及配套的身份证,自称系广州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鼎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理财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操盘老师、经理、总监等,通过挖掘旧客户、打电话、网络群发信息等寻找有合作意向的客户。
“我是粤创国际的员工,昨天建仓了一只股票且涨势良好或是有某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推荐您关注。如果想合作请致电他们的热线×××。”类似的短信或电话被该团伙广泛散布。如果这支股票涨了,就有客户主动联系“业务员”。
接着,“投资公司业务员”就会告知客户如果要获得更多推荐或加入他们公司的“三三一翻倍”项目,利润丰厚,但要先汇款资金的10%作为信息费或支付会员费成为会员。客户支付费用后,他们则继续为客户推荐新的股票,如果股票涨了就要给红包,如果亏钱了就不再联系,或以操作不当等理由为客户推荐经理或操盘老师,由老师带着客户炒股。待客户多次汇钱后,就直接关机停掉电话卡。
收取不菲服务费
5年“拿下”38名受害者
该诈骗团伙组成人员分分合合,自2009年至2014年间陆续诈骗38人,诈骗金额达到310多万元。
其常用的诈骗手段有:通过群发短信和打电话找到有投资意向的客户,一是按季度收服务费,客户每投资五万元每季度收取服务费9800元,如果客户不愿意按每季收费就按每月收服务费3800元;二是按收益分成,先与客户约定按三七、四六、五五的方法分成收益,然后给客户介绍股票。该团伙证实他们并没有内幕消息,所推荐的股票都是碰运气。
结果
法院认定为诈骗罪 八被告最高获刑14年
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八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以提供优质股票及股票内幕信息为诱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曾某等八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50万元不等。
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黄磊 李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