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53805件

05.09.2014  23:49

  闽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53805件

  新规已助不少消费者获500元保底惩罚性赔偿

  东快讯(见习记者徐昕昀)昨日,我省工商系统、质监系统和各级消委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省消费投诉数据统计。据悉,上半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805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共9368件,占17.4%。电信服务投诉7848件;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6824件,位居前三名。

  自今年3月15日施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法规中500元保底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已为不少消费者成功索赔。6月13日,惠安县消费者何先生在当地一家连锁超市购买两包双福桂圆肉,总价99.6元。事后发现该产品未按规定标注配料表,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该超市参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同意赔偿500元。

  据统计,上半年我省消委会系统受理食品类投诉2167件,占总投诉量的4%。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超市商场若未能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及时检查待售食品、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能够以欺诈为由提出索赔。如果消费者因食品问题导致身体疾病,一定要保存好就医证明及相关证据便于维权。

  而通讯行业仍然是投诉案件中的一大热点,不少手机用户经常受到各种通讯业务的短信骚扰。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资费套餐前,要提早了解清楚套餐服务的内容,按自己的需要去选择套餐,发现强制推销套餐或增值服务的行为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通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话费异常,应及时打印清单核对,对可疑账单应及时向通信运营商提出异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通的收费项目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运营商涉嫌欺诈,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

  随着夏季的来临,空调类产品的投诉量也明显升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空调不制冷、噪音过大等问题。以往,遇到空调是否制冷?噪音是否偏大等问题?双方往往存在争议。厂家往往以房间大、西晒、个人感觉等为由搪塞消费者,而新消法规定有没有质量问题,可以请经营者拿出数据证明,消费者可不用承担举证责任,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