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上半年消费投诉逾4万件 家用电子电器类居榜首

01.08.2015  11:40

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省消委会昨日发布的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显示,上半年,全省工商、质监系统以及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486件,解决39270件,解决率9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150.33万元。

  从投诉商品类型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房屋及建材类依次位居前五位。与上年同期相比,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比重上升,占比分别为10.94%、8.96%;服装鞋帽类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了3.06%,降幅相对明显。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6681件,其中通讯类产品投诉居多,达3374件。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体现在手机多次维修不能排除故障、商家和维修商互相推卸责任;冰箱、空调等季节性商品出现故障时,商家以难以判定责任归属为由,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或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退换;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产品品牌不熟悉,“冒牌顶替”欺瞒消费者等方面。

  汽车及零部件消费纠纷仍是投诉热点。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汽车三包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共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7496件,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在:商家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汽车零部件性能故障等质量问题、强制消费者购买汽车保险、乱收保险抵押金等。

  新《消法》实施以来,全省共受理消费者预付式消费会员卡及预付卡投诉198件,反映的问题有经营服务缩水、优惠不兑现;服务项目或质量与办卡时承诺不符;经营者关门失踪恶意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即将停业,退款遭拒;经营主体变更后推卸承诺义务或者服务缩水;霸王条款限制多,随意限制消费等。

  另外,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也不容忽视。上半年,全省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共计134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比重上升2.8%,消费者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收费不合理、售后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等方面,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不积极解决,拖延、敷衍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