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协去年受理投诉近10万件 汽车、快递和互联网服务成“投诉热点”

15.03.2016  16:22

  新华网福州3月14日电(邓春花 刘丰)今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2015年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去年全省各级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99344件,比2014年度(86481件)增长了14.87%。汽车、快递和互联网服务成去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其中,汽车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的质量、合同、售后服务三类。发动机、车身、电气设备、变速箱等汽车核心部件的投诉成为主要的质量问题投诉对象。汽车销售人员售前诱导消费者预付定金,一旦汽车交付,对于存在的困难或出现的问题,经营者存在消极回避的现象。此外,在车辆的售后服务上,商家处理车辆故障的技术水平以及沟通解释能力也引起了市民的不满。

  2015年,快递业的投诉也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双11”、“双12”等大型电商活动期间,涉及该类投诉主要反映为: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索赔困难等问题。在网购方面,消费者还反映,通过电商平台海外代购商品不退不换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互联网服务方面,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宽带安装业务、保修不及时;网络不稳定,上网过程中容易掉线;网速与宣传、标称不符;搭售霸王条款,办宽带送手机,手机每月必须保底消费等。

  除了这些“投诉热点”外,去年商品类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和交通工具类。服务类投诉量位居前三位是: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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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旅游服务维权受关注

  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称,近年来,福建省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及生效判决人数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以旅游服务维权为代表的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引发社会大众的关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法院近年来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情况,公布一批福建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并对消费维权作出提示。

  据悉,2013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920件1790人;审结产品责任、商品房销售、旅游、餐饮、网络购物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共计21852件;审结工商、卫生、药品、物价、技术监督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案件326件。案件数目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5年,以“天价虾”为例的旅游服务维权案件不断涌现,使旅游服务维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董碧仙对记者表示,近年来,除传统消费领域纠纷之外,网络购物、旅游服务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由于买卖双方之间商品信息不对称,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以及鉴定难、举证难等种种原因,使消费者维权难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更加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建省各级法院不断强化消费维权纠纷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诉调衔接机制,促进消费维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

  如莆田中院在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设立5个消费维权岗,诉前化解大量消费维权纠纷,并配合市质检局、工商局、经贸局对上百家无证生产的工场、作坊依法依规重组整改。

  福州马尾法院与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成立“消费纠纷调解协调办公室”,共同搭建消费维权互动平台,促进消费维权纠纷及时解决。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消费领域犯罪行为,制裁消费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开红表示,为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完)

  (中新网 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