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受理消费者投诉约12.8万件 食品问题成投诉新热点

10.03.2017  14:34

   

      2016年, 福建 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27832件,解决1185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32.3万元。福建省消委会今日公布2016年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去年福建因售后服务、合同引起的消费投诉比重上升明显,涉及质量投诉比重呈现下降趋势。

  2016年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全年受理投诉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30427件,占投诉总量23.8%;合同问题的投诉28727件,占投诉总量22.47%;质量问题的投诉20813件,占投诉总量16.28%。与2015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量比上年度增长119.17%,质量问题的投诉量比上年度下降30%。

  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仍然是投诉热点。2016年全省收到的网购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占网购投诉总量41.03%,虚假宣传占网购投诉总量20.51%,其中买家要求退款遭拒绝、更换商品处理效率慢、商家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商品实物与页面宣传不符等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热点。

  福建预付式消费投诉比重也逐年增加。在 美容美发 、洗车、衣物干洗、健身等行业中,商家往往会以充值优惠、消费打折、免费体验等宣传手法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消费者在进店预付式消费之后,其中藏匿的问题就会成为对消费者不利的“定时炸弹”,比如商家的服务与消费前所承诺的不符、充值卡不允许兑现、不允许退卡换卡以及高额的转让费、甚至有不良商家非法吸储、携款潜逃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办卡时要与商家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仔细阅读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次数、产品质量、服务价格、违约责任、经济赔偿等条款,并且妥善保管好合同或协议、服务细则、发票等书面凭证;每次消费结束后,要求商家签字确认余额,如果发现金额有所异常,要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向当地消委会寻求帮助调解;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有非法吸储、携款潜逃等恶意侵权迹象,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尽早降低自身损失;谨记预付消费,尽量不要一次性投入过多,理性消费,切勿被商家的宣传迷惑因而受骗。

  有关食品的投诉正成为新的投诉热点。2016年全省食品类投诉24539件,占投诉总量19.2%,同比去年上升了121.03%。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过保质期的食品仍然在销售;散装食品卫生状况堪忧;有的生产厂家违反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在生产过程中过度添加化学制剂,形成安全隐患;食物中含异物等。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包装上有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的商品;在实体店消费时,要选择有信誉的正规商店、连锁超市和管理健全的农贸市场购买,并在购买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小票,作为维权凭证;在网络购买食品时,最好选择有实体店的卖家,并且查看该店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营业资质,收货时要验货后再签收,如果有发现问题,要及时拍照存证,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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