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创投基金如何四两拨千斤: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财政部日前发布:中央财政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与地方政府联合参股,吸引社会投资者出资设立49只创业投资基金。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采取中央财政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方式,投资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中小企业。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91亿元,吸引带动地方政府、社会资金427亿元,共设立190只创业投资基金。
如今,财政资金参与创设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成为扶持科技型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平台。2008年,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设立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下称引导基金),注册资本20亿元,这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之一。这只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效果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重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日前,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在证监会最新IPO(首次公开募股)预披露名单上,这家拟在深交所上市的天津民企,从事燃气及相关技术开发、生产及服务,是专业化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非标管道燃气设备的龙头企业。在股东名单上,出现了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名字。
“引导基金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放大作用,积极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改善融资结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滨海科技金融集团”)董事长韩民说。
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决定基金的运作模式与投资风格。目前,引导基金由滨海科技金融集团全资持有,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的扶持资金也成为引导基金的持续来源。“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出资的引导基金,运作过程中必然体现政府的产业引导意图。”引导基金总经理石冰说,“普通的PE(私募股权投资)、VC(风险投资)偏好投资周期短、变现难度低的行业、企业。引导基金更强调投资的社会效益,注重投资早期项目,特别是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决策中坚持“领域专业化、阶段早期化、团队本地化、基金系列化”原则,这样既保证资金向早期创业企业倾斜,避免大量资金涌入IPO前的“短平快”投资,同时以“团队本地化”保证基金运作的实体化和在本地发掘项目。
“保证在管理的公司参股、在投资基金的投委会中有席位,从而保证资金的本地化、规范化的投资和运作。”例如,目前已是国内知名物联网核心感知技术开发及行业应用企业的北京星通联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通联华),2012年7月,引导基金增资入股星通联华后,对公司治理、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大量合理化建议,帮助其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程度和管理能力。今年初,星通联华在新三板成功上市。
做“基金里的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政府引导职能和高度市场化的投资决策如何平衡?
“我们更像是‘基金里的基金’。”韩民这样介绍引导基金的投资主渠道。参考国际经验,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与其他机构投资者合作成立子基金进行投资,子基金必须重点投资滨海新区优先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境保护、现代制造等产业。“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以小引大。”石冰分析,传统的财政配套扶持资金一般和企业投资1∶1配比,资金放大倍数最多只有两倍;但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基金投资本地,在津投资放大倍数达到6.74倍,规模达到8.2亿元,有效解决了被投资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
目前,引导基金与美国优点、日本亚洲、天津天士力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和专业企业分别合作成立海泰优点、日亚、华金等三只专业基金,其中海泰优点基金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清洁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领域;日亚基金投资对象主要是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网络信息、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高科技、高增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华金基金主要投资医药医疗行业的科技型企业;同时还将配套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三只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7.5亿元。在基金所投的20多家企业项目中,已有济川药业借壳上市成功,汉柏科技、晓清环保等项目正在走向资本市场,形成了一批成长性良好的投资组合。
韩民表示,引导基金利用本地优势,发掘出不少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目前已完成对6家科技型企业的直投。“引导基金在接触这些企业的时候,这些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之间的企业普遍对资本市场比较陌生,引导基金在投入首轮资金之后,引导基金公司积极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引入专业人才,推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利用自身的资金渠道,在有后续资金需求时,为所投企业引入新的资金方,通过逐步的估值提升,在提高企业价值的同时也实现了投资增值。”
引导基金不谋求高回报,重在推动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
“股权投资其实是三分投七分管,甚至是事后监管更重要。”韩民坦陈,市场的归市场。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引导基金依法建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考虑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特殊性,还特别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决策咨询机构,从而保证科学决策和控制风险,并建立一整套符合引导基金业务特点的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模式。
一般而言,PE、VC可以通过上市后二级市场减持、转让股权等多种途径实现退出。“肯定是IPO之后退出市场最赚钱。”韩民坦言,这也导致投资者更愿在企业IPO前“临门一脚”入股,而对那些处于孵化期、初创期的企业慎之又慎。“但引导基金不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保障资金适当增值的前提下,不一定非要等到IPO,会尽量将退出时点前移。”
为此,引导基金提出了“敢于投资、乐于退出”的理念。“目前国内上市辅导期三年、排队过会两年,锁定期一年,从孵化期到IPO后退出,常规路径退出至少需要七八年时间。”石冰说,“最主要还是为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效率,引导作用完成就可退出。目前引导基金的直投项目基本上只做A轮融资,如果引导效果较好,甚至B轮融资就可以退出。”而未来,引导基金将根据企业所处种子期、成熟期和退出期的不同阶段安排资金,在均摊风险的同时实现投资结构的整体平衡。
在引导基金扶持直投企业项目的同时,母基金也为股权投资市场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基金本身的政府信用可以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子基金,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滨海新区科委主任黄亚楼说:“通过运作引导基金,聚集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促进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有力支持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推动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新区科技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