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常抓严抓长 铸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11.02.2015  10:5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来抓,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整治“四风”,取得了较好成效,司法公信逐年提升。

  ■以常抓的韧劲——

  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福建高院以常抓促常态,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一是主体责任落在实处。福建高院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与各中院院长和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签订司法公信责任状,落实队伍分析会制度,定期听取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情况,对关键环节、重要问题亲自督促推动。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分管部门和挂钩法院指导推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明确项目层层压紧。福建高院各部门主动对接整改项目,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院“活动办”实时跟进整改进度,先后向有关院领导和部门发出7次督促督办通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改措施有人抓、能落地、见实效。

  三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把全省三级法院作为有机整体,做到上下联动、问题共答、前后衔接、共同推进、一体提高。针对立案不规范等需要在全省法院落实的整改项目,专门下发作风建设指导意见,进行系统指导,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建立院领导挂钩联系、派出联络员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对根子在上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以严抓的态势——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正确导向

  福建高院坚持抓司法作风建设“三管齐下”。

  一是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四风”突出问题、规范执行行为、规范一审立案、加强作风纪律等专项整治。注重信息化建设在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立网上诉讼平台、“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便民系统,有效促进了一批案件解决。

  二是从严监督正风肃纪。在全省法院开展“反四风、树形象、真承诺”、“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活动,组织干警作出严格遵守作风纪律的“十严”承诺,认真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坚持不懈抓考勤、抓会风、抓细节。实行省高院党组约谈下级法院院长制度,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依托“全省法院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对全省法院庭审活动、窗口服务、执行过程、公务车辆、机关效能等情况实时监督,做到“八个看得到”、“八个全监督”。

  三是典型带动正面激励。持续加大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以及大力培树百姓“知心法官”黄志丽,为其组建报告团在全省进行巡回宣讲。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有307个集体、5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形成弘扬优良作风的鲜明导向。

  ■以长抓的决心——

  健全司法作风长效机制

  福建高院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保持长效。

  一是持续建章立制。在加强领导班子作风方面,制定党组定期听取意见、党组领导班子改进作风等制度;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制定公正高效审判、加强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完善监督联络工作等制度;在司法廉洁方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制定会议管理办法、规范公文办理、建设节约型法院机关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

  二是织密制度“笼子”。对1980年以来作风纪律条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司法行为、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机关效能等11类,分门别类归纳制度132项,增强制度系统性。同时,做好制度配套衔接,围绕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便民利民等方面,配套细化了文明安检、加强司法礼仪、规范立案管辖、量刑规范化指导、均衡结案、裁判文书制作、深化“马上就办”等细化措施50余项。

  三是增强制度刚性。突出制度意识内化教育,编印《作风纪律条规制度汇编》,做到法院干警人手一册,并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每周学习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突出制度的约束力,在建章立制和梳理制度规范的过程中,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手段和惩戒方式,并严格执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