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妹 莫纪宏
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和关键问题是法治建设中最紧要、最迫切、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的,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后,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就从“无法可依”的立法环节转向“有法不依”的执法环节,法治建设应更加注重和加强宪法法律实施。一是把宪法实施同宪法权威联系起来,强调执政党要把宪法实施作为一个战略,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二是强调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至上的权威,每项立法都要符合宪法精神;三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宪法实施的具体路径与方法,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主体,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重要责任,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提高立法质量、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推进法治反腐、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也是当下法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抓住了这些关键问题,法治建设就有了具体可实施的路径。
(摘自10月26日《人民日报》7版《法治强国的中国道路》,作者:刘小妹 莫纪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