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最优的司法服务给群众

18.07.2016  19:11
  近2000多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2个对外服务窗口,一支由法官与志愿者、法援律师组成的服务队伍亮岗履职……

  前不久,福建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当与会人员走进新近落成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中心时,无不为该中心细致入微的服务所叹服。

  “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在这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一个月内两次走进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的全国人大代表邓文山如此评价,“他们是把最优的环境、最好的服务给予了群众。

  线上与线下双轮驱动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爱珠,有5年的执业经历。6月15日这一天,她带着立案材料,来到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

  不到10分钟,就办妥全部的立案手续。拿着一张盖着红色院印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她感触最深的是服务提速了。

  “以前为立一个案子,跑上三五趟很正常,遇上要到外地法院立案的,过程更让人抓狂。自从有了司法服务中心,这一现象有了很大改观。”她告诉记者,立案前通过网站查询或关注三明中院官方微信,便可获得最新立案指南及诉讼文书范本。

  “不管案件审理执行进入哪个程序节点,我们都会收到法院的短信通知。”她随手点开自己手机上的一则短信。短信上案件进展情况一目了然。

  从去年起,三明中院还打破诉讼服务领域的行政区划限制,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跨域立案工作。当事人只要在全市13个法院及15个人民法庭的任一窗口,即可就近提交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立案申请,再由接收法院将立案材料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步、百姓少辛苦”。

  三明中院院长陈明告诉记者:“我们始终坚持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两条腿’走路。全市法院充分运用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App、微博、微信、音视频电话等技术,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突破实体司法服务向移动终端发展。

  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的原则,三明中院还在司法服务中心引入标准化服务,制定导诉、咨询、立案、司法救助等60项标准化服务流程,开设“审判执行标准化服务微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的无差别、标准化司法服务。

  人工与智能双轨并行

  “您好!这里是三明中院诉讼服务平台,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8时10分,吴雪香准时入座“12368音视频服务”窗口,拿起电话,接听当天打进的第一条热线。

  作为全新的司法服务窗口,三明中院开通了8212368语音诉讼服务热线,群众获取法律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判后回访等服务变得方便快捷。值得一提的是,该项音视频服务全程可视、全程留痕。

  一个电话,架起民意沟通的桥梁,让当事人打得通电话、找得到法官、说得清情况、等得到答复。截至目前,三明中院语音诉讼服务热线已为6000多名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被誉为“一条有温度的司法热线”。

  记者看到,升级后的司法服务中心设置导诉、立案、审判、执行、调解、信访等服务功能区,全面对接审判辅助性、事务性、联动性服务。仅在导诉区,该院建立人工导诉、虚拟导诉和微导诉平台,并设网上服务区,满足当事人上网、打印等需求,同时配置心理辅导室、母婴室、便民服务区等设施。

  最聚焦目光的当属两台智慧法院自助服务平台一体机。立案庭副庭长张志历告诉记者,借助智慧法院自助服务平台,自助立案、领取文书、办理缴费、申诉信访、案件查询等事务可“一机搞定”。

  记者在现场试着用自己的身份证打印了一份旁听证。在经过身份识别后,页面自动跳出近日要公开庭审的所有案件信息。“选择——点击——打印,”走完三步,一份庭审旁听证便新鲜出炉。

  “这一平台与海量的司法数据共联共享。它的广泛投入使用,将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服务对象受时间空间限制的难题。” 张志历如是说。

  解忧与减负双赢效应

  “诉讼服务,一手连着群众,一手连着审判。”在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的墙上,记者发现了这样一条标语。三明中院的法官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从诉讼服务中心到司法服务中心,两字之差,功能有何不同?

  三明中院管理者的思路是,诉讼服务应当有除立案、导诉、接访之外更丰富的内涵。他们通过整合职能,最大范围地让司法服务中心承接除庭审以外的全部服务功能,既为当事人解忧,也为一线法官减负。

  记者看到,已有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民二庭以及执行局等多个部门在中心设置专门窗口,指定专人接待来访群众。

  立案庭庭长邓长峰告诉记者,作为构建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诉讼服务新模式的重要举措,三明中院积极完善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律师以及专家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长效机制,今年还积极试点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平和方式表达诉求,为其既解纷更解难。

  案件多了,压力自然大了,然而让主审法官“不淡定”的还是如影随形的琐碎事务。“就比如为胜诉当事人退交诉讼费这些事儿,都得承办法官自己跑,挨个找部门和领导签字,耗时耗力。

  随着司法服务中心的开设,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司法辅助性事务将全部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集中办理,既使一线法官得以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沉下心办案,又使群众能够直观地感受到及时高效的服务。”三明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白威说。

  记者了解到,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32个窗口均被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确保群众“有话在窗口问、有事在窗口办、有材料在窗口流转”。此举也架起阻隔办案法官与当事人私下不当接触的“防火墙”。

  自投入使用以来,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一直保持来访群众“零投诉”。

三明梅列:司法的优化与生态环境的美化

黄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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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门化、标准化,建立多元化环境解纷机制,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和谐 坚持专业化审判

  2012年5月,梅列法院在林业庭基础上,加挂“生态资源审判庭”牌子;2014年11月,生态资源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集中受理农、林、水、矿、环境等二十七类纠纷案件,实现生态环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归口审理。

  “专业化审判提高了审判效率。现在,我一年要办近200件案件,但因为熟练,有经验,办起来还是比较快。”梅列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陈奕光深有感触。

  梅列法院注重生态环境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结合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要求,大力培养专业化的生态环境法官和审判团队,实现生态环境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涉生态环境案件500多件。

  在审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生态环境审判庭创新了一套“要素审判法”,对每个案件制作量刑规范意见表,统一、规范裁判标准。对一些盗、采伐林木案件,在对被告人进行经济处罚时,还加判附加刑;对依法适用缓刑的案件,还会加判“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林木采伐活动。

  在审理民生生态环境纠纷案件过程中,注重法律适用与当地民俗风情相结合。农村征收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错综复杂、易转化为不稳定因素,该院本着尊重历史、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注重社会稳定,严格依法处理,多年来未引发社会不稳定。

  梅列法院还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巡回法庭,并设立了生态环境法官工作室,安排专业法官定期深入林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判后释疑,诉前化解涉林纠纷96件。

  强联动 坚持多元化共治

  梅列法院非常注重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联动机制,与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

  2014年5月,该院与公安、林业等部门共同制定《林业刑事案件生态复绿管护若干规定》,推行生态复绿管护制度,建成矫正基地45亩。2014年6月,与7名被告人签订生态复绿管护协议,组织被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开展植树造林管护活动。

  “在法院的带动下,我们检察院生态资源科准备与法院、林业、公安等部门把定期回访做起来。”梅列区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科陈科长认为,定期回访能有效督促复绿管种制度的落实。

  2013年7月,梅列法院审理的一起梅列区列东村村委会与某置业集团公司、三明某园林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开发楼盘产生大量弃土,未妥善处置,引发周边居民的不满。居民以弃土关系到大家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由,多次围闹市、区政府。

  梅列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成立了纠纷处置小组,多次走访城管、国土等部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群体性事件得以调息。

  “法院在这次纠纷事件中,工作力度很大,和环保、公安等部门一起联动协调,释法明理,效果很好。”列东村村主任竖起了大拇指。

  梅列法院十分注重与其他部门携手完善生态环境解纷机制。2014年,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为环境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选择。2014年以来,共协调化解生态环境案件61件。

  梅列法院还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向市、区林业局发出司法建议4条,其中,《关于开展森林采伐作业资质审核和技能鉴定工作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重延伸 坚持标准化服务

  近年来,梅列法院畅通生态环境纠纷诉讼渠道,开设了专门的立案窗口,设立了程序法官服务岗,定期安排生态环境专业法官开展诉讼引导。生态环境庭的法官根据林区划片分组,深入村户,开启点对点绿色诉讼服务模式。

  “这真是‘绿色司法’啊!”来到梅列法院司法服务中心的人经常发出这样的声音。

  标准化、信息化一直是梅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的努力方向和追求目标。2014年,梅列法院出台了《生态环境审判标准化服务实施意见》,制作标准化服务指南,设立生态环境标准化服务区,设置四台电子触摸屏,运用互联网开通数据平台,加载政务外网信息、生态环境审判标准化服务等内容,让当事人全面了解生态环境诉讼与服务资讯。

梅列法院经常性地深入村户、林区,开展“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生态环境法律行活动。2014年以来,共发放法律书籍200余册、宣传单3000余份,接受群众涉生态环境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