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7.12.2015  09:46

  ■邓万铣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使纪律和规矩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一要在监督执纪理念上有新提升。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切实将执纪理念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近期,区纪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督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开展了3场集中学习研讨会,并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使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转变执纪观念,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要在监督执纪方式上有新转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聚焦主业,精准发力,使“四种形态”有机地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之中。如在日常监管中,坚持抓早抓小,认真贯彻落实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要求,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先后给予廉政谈话提醒(含函询)11人;在监督检查中,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对全区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开展了7批次督查,并对全区300余部公务车辆2014年至今的加油对账单进行全面核查,今年共查处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理23人,通报了五批10起典型问题;在纪律审查中,今年共立案34件34人,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区纪委加强对街道和区直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各责任单位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实行“周通报”,并首次在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中明确规定未查办案件,考核结果降一个档次,对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区10个街道纪工委和5个重点区直单位纪(工)委共立案12件,实现了基层办案“零突破”。

  三要在监督执纪合力上有新举措。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起落实好,进一步形成监督执纪合力。年初以来,区纪委围绕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这一重点,通过组织全区10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在区纪委全会上接受评议、下发责任制典型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有力促进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近期,区纪委还积极协助区委开展区“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印发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把“四种形态”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具体行动中。同时,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区纪委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截至目前已对8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系台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