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承接 省厅下放的无居民海岛审查工作

18.08.2015  13:56

      日前,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科获悉,该局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比服务”活动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工作的意见》(闽海渔〔2015〕137号)要求,积极承接省厅下放的无居民海岛审查事项,深入落实简政惠民政策,经与省厅海域海岛处,局法制办、审批科多次会商,确定该审查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制定无居民海岛审查标准化办理流程(初稿),明确无居民海岛审查分一般用岛和简易用岛两种类型,压缩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进一步细化了惠企惠民政策,确保承接顺畅,落实到位。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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